好看的婚后恋爱的小说:谁知道环境监测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23:44:47
最好是一篇文章,谢谢大家了~!

强化环境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环境保护事业开创20多年来,我国坚持以环境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了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新5项制度,加强了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了环境现场监督管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90年代以来,在我国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总量控制、“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治理、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和工业污染源达标、取缔关停“十五小”等跨世纪工程中,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

排污收费: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国务院先后于1982年、1988年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对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形成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2部环境保护法规、20多项部门规章及地方80多部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排污收费法律体系,为排污收费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到1998年底,全国共向50多万个排污单位累计征收排污费385.15亿元,其中用于补助治理的资金为239.70亿元,用于补助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资金123.53亿元。1998年全国征收排污费49.13亿元。

排污收费作为一项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污染治理,并为环境保护筹集了必要的污染治理资金。

“八五”期间,全国用于污染治理的环保补助资金达74.96亿元,安排治理项目89430个,占同期全部污染治理项目的69.02%。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我国政府把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作出法律规定,到1986年国务院环委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上形成了国家、地方和行业相配套的多层次的、与其它环保法规相衔接的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法规体系。1986年以来,国家共制定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业行政规章50多项,组织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的编制工作。

1990年以来,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45万个左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上升,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分别从1991年的56%、85.5%提高到1998年的91.1%和95.3%。

1998年全国共完成18063项工程的环保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从1995年开始对128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严格的管理促进了企业环保工作。据统计,1996-1997年,全国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40亿元,占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的4.4%。

1997年,全国实施执行“三同时”投产项目16650个,“三同时”合格率91%。通过贯彻“以新带老”、“总量控制”原则,带动老污染的治理,实现了“增产减污”的目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已拓展到各类开发区及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外资企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各省、市普遍加强了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乡镇工业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率已由75%上升到89.5%。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逐步纳入环境管理轨道。矿产资源、水利、水电、农业土地区域开发等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三峡、南水北调、黄淮海、塔里木、三江平原、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

多年来,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评价及技术支持的专业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持证单位日常考核制度》。截至1997年底,国家环保局已举办各类环评技术培训班57期,培训7100多人,并从1998年起实施环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全国环保系统已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测队伍,现有各级环境监测站2223个,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人员35928人,占全国环保人员总数的42.4%。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制定并颁布了《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技术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分析方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保护体系、环境监测站规范化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系统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3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局组建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络,有监测人员11210人。

20年以来,我国环境监测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逐步提高。目前,环保系统监测系统仪器原值约为5.2亿元,环保系统已拥有5种大型仪器(原子吸收、离子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色质联机)共1257台,微机885台,监测车1449辆。

20年来,环境监测工作的范围和任务逐年增加,在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站中,已有173个站开展了大气监测,170个站开展地面水监测,169个站开展了噪声监测,30个站开展海水水质监测,127个站开展了生物监测,159个站开展废水、废气监测。全国各级监测站每年约上报有效监测数据3千万个。

1980年以来,为摸清中国环境状况的底数,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符合国情的环境管理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项大规划的全国性环境调查。其中有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的调查、全国主要粮食中有机氯农药含量的调查,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提出了全国重点控制的3000家、6000家和9000家污染企业名单等。编制了“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全国环境监测规划。配合长江三峡大坝截流工程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国家环境保护局还组织了长江及三峡库区水质的同步监测、淮河水质同步监测及淮河、太湖污染治理达标监测,完成了《中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研究》等。多年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近10亿决策性数据。为环境管理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提高环境监测管理的科学水平,1989年12月成立了环境监测咨询机构“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1990年开展了全国性的市、县级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网考核,1992年开始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工作,使监测站的建设和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点的、以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和环境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环境监理:强化治理力度、提高设施正常运转率

1993-1995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务院环委会连续3年开展了环保执法大检查。王丙乾、宋健、曲格平、徐志坚、解振华等领导亲自带队,派出23个执法检查团,检查了23个省(市、自治区)。各地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活动。1997年-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又连续2年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国27个省(市、区)及其下属的47个地市、45个县、8个乡镇的各级人民政府和272个企业进行检查。

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取缔、关停“十五小”的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取缔、关停“十五小”的工作。到去年年底为止,全国共取缔、关停“十五小”有65244个,占应取缔的87.25%. 除经国务院批准延期的云南、贵州及新疆的关停率分别为87%、76%和85%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达到100%。全国因取缔、关停“十五小”,年减少废水排放量19.7%亿吨,减少废气排放量423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8124万吨。

1997年以来,重点流域环境现场监测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淮河流域的四省环保部门及其环境监理机构共对污染企业进行19844次的现场监督检查。1999年上半年,淮河流域日排废水100吨以上工业企业已达标验收的上升到1105个。太湖流域的上海市和江苏、浙江二省环保部门及期环境监理机构开展对日排废水100吨或COD30公斤的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云南省环保部门也对滇池流域排污单位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

由于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动转率逐年提高,已由1992年的88.6%提高到1998年的92.6%,有效遏制了排污单位擅自闲置或拆除设施现象;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其他各项制度也逐步得到强化。

1999年1月,黄河小浪底河段发生严重污染,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陕西、河南、山西三省环保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采取措施,三省累计出动环保执法和监测人员1200多人次,对已经取缔、关停的1万多家“十五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到1999年2月底,黄河干流水质已基本恢复到上年同期水平。

今年上半年,监督管理司共查处污染事故、纠纷及群众和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38起。同时还有效地指导了重庆、辽宁发生的2起污染泄露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避免了污染损害。

经过一线执法,基本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形成省、地(市)、县、乡(街道)四级网络。全国共有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监理机构7714个。

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在环境监理工作试点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制度体系。先后颁了《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理报告制度》、《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

队伍管理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完善执行标志,统一执法证件,加强队伍培训,环境监理队伍素质逐年提高,并涌现出一批像刘新民、沈阳市环境监理大队为代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强化环境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环境保护事业开创20多年来,我国坚持以环境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了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新5项制度,加强了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了环境现场监督管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90年代以来,在我国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总量控制、“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治理、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和工业污染源达标、取缔关停“十五小”等跨世纪工程中,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

排污收费: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国务院先后于1982年、1988年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对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形成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2部环境保护法规、20多项部门规章及地方80多部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排污收费法律体系,为排污收费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到1998年底,全国共向50多万个排污单位累计征收排污费385.15亿元,其中用于补助治理的资金为239.70亿元,用于补助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资金123.53亿元。1998年全国征收排污费49.13亿元。

排污收费作为一项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污染治理,并为环境保护筹集了必要的污染治理资金。

“八五”期间,全国用于污染治理的环保补助资金达74.96亿元,安排治理项目89430个,占同期全部污染治理项目的69.02%。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我国政府把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作出法律规定,到1986年国务院环委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上形成了国家、地方和行业相配套的多层次的、与其它环保法规相衔接的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法规体系。1986年以来,国家共制定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业行政规章50多项,组织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的编制工作。

1990年以来,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45万个左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上升,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分别从1991年的56%、85.5%提高到1998年的91.1%和95.3%。

1998年全国共完成18063项工程的环保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从1995年开始对128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严格的管理促进了企业环保工作。据统计,1996-1997年,全国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40亿元,占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的4.4%。

1997年,全国实施执行“三同时”投产项目16650个,“三同时”合格率91%。通过贯彻“以新带老”、“总量控制”原则,带动老污染的治理,实现了“增产减污”的目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已拓展到各类开发区及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外资企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各省、市普遍加强了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乡镇工业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率已由75%上升到89.5%。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逐步纳入环境管理轨道。矿产资源、水利、水电、农业土地区域开发等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三峡、南水北调、黄淮海、塔里木、三江平原、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

多年来,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评价及技术支持的专业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持证单位日常考核制度》。截至1997年底,国家环保局已举办各类环评技术培训班57期,培训7100多人,并从1998年起实施环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全国环保系统已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测队伍,现有各级环境监测站2223个,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人员35928人,占全国环保人员总数的42.4%。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制定并颁布了《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技术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分析方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保护体系、环境监测站规范化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系统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3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局组建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络,有监测人员11210人。

20年以来,我国环境监测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逐步提高。目前,环保系统监测系统仪器原值约为5.2亿元,环保系统已拥有5种大型仪器(原子吸收、离子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色质联机)共1257台,微机885台,监测车1449辆。

20年来,环境监测工作的范围和任务逐年增加,在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站中,已有173个站开展了大气监测,170个站开展地面水监测,169个站开展了噪声监测,30个站开展海水水质监测,127个站开展了生物监测,159个站开展废水、废气监测。全国各级监测站每年约上报有效监测数据3千万个。

1980年以来,为摸清中国环境状况的底数,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符合国情的环境管理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项大规划的全国性环境调查。其中有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的调查、全国主要粮食中有机氯农药含量的调查,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提出了全国重点控制的3000家、6000家和9000家污染企业名单等。编制了“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全国环境监测规划。配合长江三峡大坝截流工程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国家环境保护局还组织了长江及三峡库区水质的同步监测、淮河水质同步监测及淮河、太湖污染治理达标监测,完成了《中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研究》等。多年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近10亿决策性数据。为环境管理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提高环境监测管理的科学水平,1989年12月成立了环境监测咨询机构“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1990年开展了全国性的市、县级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网考核,1992年开始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工作,使监测站的建设和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点的、以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和环境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环境监理:强化治理力度、提高设施正常运转率

1993-1995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务院环委会连续3年开展了环保执法大检查。王丙乾、宋健、曲格平、徐志坚、解振华等领导亲自带队,派出23个执法检查团,检查了23个省(市、自治区)。各地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活动。1997年-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又连续2年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国27个省(市、区)及其下属的47个地市、45个县、8个乡镇的各级人民政府和272个企业进行检查。

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取缔、关停“十五小”的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取缔、关停“十五小”的工作。到去年年底为止,全国共取缔、关停“十五小”有65244个,占应取缔的87.25%. 除经国务院批准延期的云南、贵州及新疆的关停率分别为87%、76%和85%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达到100%。全国因取缔、关停“十五小”,年减少废水排放量19.7%亿吨,减少废气排放量423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8124万吨。

1997年以来,重点流域环境现场监测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淮河流域的四省环保部门及其环境监理机构共对污染企业进行19844次的现场监督检查。1999年上半年,淮河流域日排废水100吨以上工业企业已达标验收的上升到1105个。太湖流域的上海市和江苏、浙江二省环保部门及期环境监理机构开展对日排废水100吨或COD30公斤的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云南省环保部门也对滇池流域排污单位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

由于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动转率逐年提高,已由1992年的88.6%提高到1998年的92.6%,有效遏制了排污单位擅自闲置或拆除设施现象;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其他各项制度也逐步得到强化。

1999年1月,黄河小浪底河段发生严重污染,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陕西、河南、山西三省环保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采取措施,三省累计出动环保执法和监测人员1200多人次,对已经取缔、关停的1万多家“十五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到1999年2月底,黄河干流水质已基本恢复到上年同期水平。

今年上半年,监督管理司共查处污染事故、纠纷及群众和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38起。同时还有效地指导了重庆、辽宁发生的2起污染泄露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避免了污染损害。

经过一线执法,基本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形成省、地(市)、县、乡(街道)四级网络。全国共有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监理机构7714个。

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在环境监理工作试点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制度体系。先后颁了《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理报告制度》、《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

队伍管理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完善执行标志,统一执法证件,加强队伍培训,环境监理队伍素质逐年提高,并涌现出一批像刘新民、沈阳市环境监理大队为代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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