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 春景写作背景:请问一般纳税人 购买办公用品,收增值税票能不能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11 05:36:54
税务局在查我们,
谁能找到比较权威的文章,发个链接,好有个依据
以前税务也查过多次,但都没问这些,这次却提了,唉~~
这些问题,大家也都要小心~~! 呵呵

首先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在下述范围内均可抵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现将有关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不能抵扣。
增值税就要增值价值的,流通~~~办公用品发票只能做报销用。

如果是自用办公用品,则不能抵扣,应进入管理费用。
如果用于销售,则增值税可以抵扣,应进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核算。

可以抵扣。购买的办公用品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票,不是固定资产类用品就可以申报抵扣。楼上说的验票没问题是指验证增票的真伪,不是验证可不可以抵扣。

肯定不能抵扣的,因为你们是公司用的办公用品,又不是拿来卖的!当普票用!

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以抵扣的。以前可以抵扣是因为没有查到,也就是说你是侥幸。(俺这样说,像税务的口气吧)

和税务部门搞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