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图txt 百度云:如何办理北京爆竹经销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08:57:07
我想卖爆竹 不知道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请大家帮忙

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政后,事隔半月,今天市人大充分采纳民意,对草案第十条第二款中,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首先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进行了细化,规定每年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三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三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采访: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 张引

考虑到一部分群众需要休息 燃放群众的实际行为习惯 同时考虑到管理的可行性和实际执法的成本等问题

作为听政陈述人之一的王凤霞认为,修改后的燃放时间虽然做了细化,但更应该重视监督和管理,使“法能责众”。

电话采访:《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政会陈述人 王凤霞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宣传 把工作抓到点 这是考验有关部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此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考虑到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人口密集,安全问题突出。所以这次保留了法规草案第十条第一款中规定的: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同时建议,法规中应明确规定: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除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经过修改和完善的的草案内容还包括;增加对烟花爆竹的规格、品种的规定,以及向市民公示的要求;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燃放的规定,应增加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燃放的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为主管机关,工商、质监等政府其他部门应按照其职责分工的不同,各负其责。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二款原法规草案规定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二款修订后规定 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三时 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三时 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