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八方自助涮烤吧加盟: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前后详细经过及历史评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7 2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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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为了提高皇权,维护秦皇朝的政治体制及其统治秩序,在文化意识领域,秦始皇也采取过加强思想控制,反对是古非今,打击异己势力的严厉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经常提到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饮,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寿。博士仆射周青臣当面颂扬始皇,称其“神灵明圣,平定海内”,“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不以为然。他提出:古时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长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事,谁来救助?为此,他主张以古为师,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本来,分封郡县之争,早在秦皇朝初建时就出现过。眼下淳于越旧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师古”与“师今”的大问题,故始皇“下其议”,着令群臣讨论。

这时,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当即指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治国措施。“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现在,“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私学又“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哗众取宠,“造谤”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结果必然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因此,李斯建议禁止私学,规定“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还建议焚烧《诗》、《书》,提出: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根据李斯的这一建议,当时只有《秦记》和博士官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及医药、卜筮、种植之书可以保存,其余的各种书籍,特别是诸侯国的史籍和儒家一些著作,均在焚烧之列。本来。焚书是秦很早就实行过的政策。商鞅变法时就曾“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势”。所以秦始皇一听到李斯的建议,就表示认可,并随即付诸实施。于是,一次全国范围的焚书事件发生了。

就在焚书的次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发生了一起坑儒生的事。这件事是由几个方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来,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他甚至宣称:“吾慕真人, 自谓‘真人’,不称‘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卢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与神相通,可得奇药妙方。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种种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因此,侯生、卢生密谋逃亡,在逃亡之前,还说秦始皇“刚戾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未可为之求仙药。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审讯在咸阳的全部方士与儒生。诸生转相牵连告发,结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于咸阳。同时还谪迁了一批人至北方边地。事情发生后,始皇长子扶苏进谏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不仅怒而不听,还使扶苏离开咸阳,北监蒙恬于上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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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盂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缩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卜箍、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太怒,活埋儒生四百六十余人。这个焚书坑儒的野蛮行为,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极端尖锐。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是违反时宜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五行家与神仙家)却是讲仁义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学派上的斗争一直发展到大惨杀,把孟子学派的儒生大体杀尽(东汉赵岐说),李斯算是取得了胜利。但是,焚书坑儒,丝毫也不能消灭学派上的分歧,而且还促成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实行李斯的主张,皇位的当然继承人长子扶苏,替孔孟派儒生说话,秦始皇发怒,使扶苏到上郡(在陕西绥德县)监蒙恬军。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苏继位,自己不得宠信,与韩非派法家宦官赵高用阴谋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为秦二世,伪造遗诏杀扶苏、蒙恬。不久,胡亥赵高又杀李斯。秦失去颇得民心的扶苏与拥有威望的大将蒙恬、丞相李斯,政权落在胡亥、赵高手中。胡亥厉行督责,昏暴无比,是完全的独夫,秦崩溃的条件全部成熟了。

① 完成了统一,结束了诸侯割剧的局面,有利于人民的生活安定和社会生产的发展。
② 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
③ 统一了货币,度量衡和文字,开创了幅员辽阔的秦帝国,促进了民族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④ 建立了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压制了人民的思想
⑤ 焚书坑儒,摧残文化
⑥ 实行暴政,大兴土木,建阿房宫,修骊山陵墓,耗费民力;法律残酷,最终促成农民大起义,使秦朝灭亡。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方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儒生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评价:秦始皇的这种行为,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我国古代文化千百万莫大损失

在一次宫廷宴会上,儒生淳于越说,不效法古代就不能长久,主张恢复分封制。丞相李斯反驳说,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不同。古代的制度不可效法。儒生议论《诗》、《书》,借古讽今,是惑乱百姓。他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为了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发布焚书令,规定除政府外,民间只可收藏医药、占卜和种植等书,其余一律集中焚毁。后来,一些儒生又批评秦始皇滥用刑罚。秦始皇认为这些儒生妖言惑众,命令把他们提来审问,又把460余名儒生,全部活埋。这就是“焚书坑儒”。
评价:秦始皇的这种行为,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我国古代文化千百万莫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