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拼车:我所在的学校向银行贷款150万,但银行给钱却只给120万,说要留30万做为押金,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多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8 20:54:18

不合法,银行应该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贷款,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的金额和利息的计算以实际贷款数额为准,你们学校也可以起诉银行违约,要求其支付剩余的贷款,但这样可能会引起矛盾激化,对你们学校反而不利,建议与银行主管领导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为好。

不合法!!!
银行预先扣除利息、押金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就以实际支付的钱款作为贷款的数额,即:你们只贷款120万。
合同法: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你们是不是在银行有关系呀?只押了30万,就能贷到100多万的款?而且这30万还是从银行贷的!!!如果不是有关系,没有300万的财产作抵押,是无论如何贷不到这么多款的!!!!我刚去银行贷了10万元搞楼房装饰,已经要我把整栋楼(值40万)的“他项权证”押到银行了!!!

不合法,但是银行惹不起啊,呵呵,只要注意计算利息的时候只按120万算就好了,就因相当于银行只借给学校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