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茶的小说哪本好看:有谁知道朱自清写父亲的散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6 22:43:12
背影是肯定是的
还有吗?

我来告诉你吧,有《背影》
内容: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有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
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父亲奔丧
回家。到徐州见著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
,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到北
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
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
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於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
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麼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
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著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
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著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他说话不大
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於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
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
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
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麼?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
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
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著顾客。走到那边月台
,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
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
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
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著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
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
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
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
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於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
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著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
头看见我,说:「进去吧,裏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著
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
,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环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
情郁於中,自然要发之於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
近两年不见,他终於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著我,惦记著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
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
,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
袍,黑布马褂的北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有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
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父亲奔丧
回家。到徐州见著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
,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到北
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
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
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於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
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麼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
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著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
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著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他说话不大
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於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
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
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
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麼?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
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
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著顾客。走到那边月台
,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
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
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
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著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
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
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
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
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於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
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著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
头看见我,说:「进去吧,裏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著
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
,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环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
情郁於中,自然要发之於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
近两年不见,他终於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著我,惦记著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
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
,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
袍,黑布马褂的北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父母的责任
在很古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于子女,是不知道有什么责任的。那时的父母以为生育这件事是一种魔术,由于精灵的作用;而不知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那时实是连“父母”的观念也很模糊的;更不用说什么责任了!(哈蒲浩司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待遇子女的态度和方法,推想起来,不外根据于天然的爱和传统的迷信这两种基础;没有自觉的标准,是可以断言的。后来人知进步,精灵崇拜的思想,慢慢的消除了;一班做父母的便明白子女只是性交的结果,并无神怪可言。但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如何呢?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何呢?那些当仁不让的父母便渐渐的有了种种主张了。且只就中国论,从孟子时候直到现在,所谓正统的思想,大概是这样说的:儿子是延续宗祀的,便是儿子为父母,父母的父母,……而生存。父母要教养儿子成人,成为肖子——小之要能挣钱养家,大之要能荣宗耀祖。但在现在,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了。另有给儿子娶妻,也是父母重大的责任——不是对于儿子的责任,是对于他们的先人和他们自己的责任;因为娶媳妇的第一目的,便是延续宗祀!至于女儿,大家都不重视,甚至厌恶的也有。卖她为妓,为妾,为婢,寄养她于别人家,作为别人家的女儿;送她到育婴堂里,都是寻常而不要紧的事;至于看她作“赔钱货”,那是更普通了!在这样情势之下,父母对于女儿,几无责任可言!普通只是生了便养着;大了跟着母亲学些针黹,家事,等着嫁人。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责任,都只由父母“随意为之”。只有嫁人,父母却要负些责任,但也颇轻微的。在这些时候,父母对儿子总算有了显明的责任,对女儿也算有了些责任。但都是从子女出生后起算的。至于出生前的责任,却是没有,大家似乎也不曾想到——向他们说起,只怕还要吃惊哩!在他们模糊的心里,大约只有“生儿子”、“多生儿子”两件,是在子女出生前希望的——却不是责任。虽然那些已过三十岁而没有生儿子的人,便去纳妾,吃补药,千方百计的想生儿子,但究竟也不能算是责任。所以这些做父母的生育子女,只是糊里糊涂给了他们一条生命!因此,无论何人,都有任意生育子女的权利。
近代生物科学及人生科学的发展,使“人的研究”日益精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多少的变化,对于“父母的责任”的见解,更有重大的改正。从生物科学里,我们知道子女非为父母而生存;反之,父母却大部分是为子女而生存!与其说“延续宗祀”,不如说“延续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又有“扩大或发展生命”的要求,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于今又抬起头来了。所以,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叫他们做“肖子”,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去自由发展,成功超越自己的人!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更其是显然了。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一面更为重要的,却又是社会的服务,因而对于生育的事,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这样,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都该被抗议了。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将形成一种新道德:“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因此,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容易的事;人们在做父母以前,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在这样社会里,子女们便都有福了。只是,惭愧说的,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
依我们的标准看,在目下的社会里——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或者说,父母几乎没有责任!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疯人,白痴都可公然结婚,生育子女!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因之,残疾的、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却可生出许多子女;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甚至将他们送给人,卖给人,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因之,流离失所的,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一般作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不独精神,身体上有缺陷的,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教他们自己制裁,自觉的不生育,或节制生育。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或因父母溺爱,或因父母事务忙碌,不能有充分的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致不能养成适应将来的健全的人格;有些还要受些祖传老店“子曰铺”里的印板教育,那就格外不会有新鲜活泼的进取精神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父母照料更不能周全,便更易有这些倾向!这种生育的流弊,虽没有前面两种的厉害,但足以为“进步”的重大的阻力,则是同的!并且这种流弊很通行,——试看你的朋友,你的亲戚,你的家族里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的孩子之中,有哪个真能“自遂其生”的!你将也为他们的——也可说我们的——运命担忧着吧。——所以更值得注意。
现在生活程度渐渐高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教养一个子女的费用,足以使家庭的安乐缩小,子女的数和安乐的量恰成反比例这件事,是很显然了。那些贫穷的人也觉得子女是一种重大的压迫了。其实这些情形从前也都存在,只没有现在这样叫人感着吧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新兴的知识阶级最能锐敏的感到这种痛苦。可是大家虽然感着,却又觉得生育的事是“自然”所支配,非人力所能及,便只有让命运去决定了。直到近两年,生物学的知识,尤其是优生学的知识,渐渐普及于一般知识阶级,于是他们知道不健全的生育是人力可以限制的了。去年山顺夫人来华,传播节育的理论与方法,影响特别的大;从此便知道不独不健全的生育可以限制,便是健全的生育,只要当事人不愿意,也可自由限制的了。于是对于子女的事,比较出生后,更其注重出生前了;于是父母在子女的出生前,也有显明的责任了。父母对于生育的事,既有自由权力,则生出不健全的子女,或生出子女而不能教养,便都是他们的过失。他们应该受良心的责备,受社会的非难!而且看“做父母”为重大的社会服务,从社会的立场估计时,父母在子女出生前的责任,似乎比子女出生后的责任反要大哩!以上这些见解,目下虽还不能成为风气,但确已有了肥嫩的萌芽至少在知识阶级里。我希望知识阶级的努力,一面实行示范,一面尽量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宣传,到最僻远的地方里,到最下层的社会里;等到父母们不但“知道”自己背上“有”这些责任,并且“愿意”自己背上“负”这些责任,那时基于优生学和节育论的新道德便成立了。
这是我们子孙的福音!
在最近的将来里,我希望社会对于生育的事有两种自觉的制裁:一,道德的制裁,二,法律的制裁。身心有缺陷者,如前举花柳病者等,该用法律去禁止他们生育的权利,便是法律的制裁。这在美国已有八州实行了。但施行这种制裁,必需具备几个条件,才能有效。一要医术发达,并且能得社会的信赖;二要户籍登记的详确(如遗传性等,都该载入);三要举行公众卫生的检查;四要有公正有力的政府;五要社会的宽容。这五种在现在的中国,一时都还不能做到,所以法律的制裁便暂难实现;我们只好从各方面努力罢了。但禁止“做父母”的事,虽然还不可能,劝止“做父母”的事,却是随时,随地可以作的。教人知道父母的责任,教人知道现在的做父母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是人们于生育的事,可以自由去取——教人知道不负责及不能负责的父母是怎样不合理,怎样损害社会,怎样可耻!这都是爱作就可以作的。这样给人一种新道德的标准去自己制裁,便是社会的道德的制裁的出发点了。
所以道德的制裁,在现在便可直接去着手建设的。并且在这方面努力的效果,也容易见些。况不适当的生育当中,除那不健全的生育一项,将来可以用法律制裁外,其余几种似也非法律之力所能及,便非全靠道德去制裁不可。因为,道德的制裁的事,不但容易着手,见效,而且是更为重要;我们的努力自然便该特别注重这一方向了!
不健全的生育,在将来虽可用法律制裁,但法律之力,有时而穷,仍非靠道德辅助不可;况法律的施行,有赖于社会的宽容,而社会宽容的基础,仍必筑于道德之上。所以不健全的生育,也需着道德的制裁;在现在法律的制裁未实现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我们希望他们自己觉得身体的缺陷,自己忏悔自己的罪孽;便借着忏悔的力量,决定不将罪孽传及子孙,以加重自己的过恶!这便自己剥夺或停止了自己做父母的权利。但这种自觉是很难的。所以我们更希望他们的家族,亲友,时时提醒他们,监视他们,使他们警觉!关于疯人、白痴,则简直全无自觉可言;那是只有靠着他们保护人,家族,亲友的处置了。在这种情形里,我们希望这些保护人等能明白生育之社会的责任及他们对于后一代应有的责任,而知所戒惧,断然剥夺或停止那有缺陷的被保护者的做父母的权利!这几类人最好是不结婚或和异性隔离;至少也当用节育的方法使他们不育!至于说到那些穷到连“养育”子女也不能的,我们教他们不滥育,是很容易得他们的同情的。只需教给他们最简便省钱的节育的方法,并常常向他们恳切的说明和劝导,他们便会渐渐的相信,奉行的。但在这种情形里,教他们相信我们的方法这过程,要比较难些;因为这与他们信自然与命运的思想冲突,又与传统的多子孙的思想冲突——他们将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如旧日的打胎一样;并将疑惑这或者是洋人的诡计,要从他们的身体里取出什么的!但是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究竟还不是固执的,魔术的怀疑因了宣传方法的巧妙和时日的长久,也可望减缩的;而经济的压迫究竟是眼前不可避免的实际的压迫,他们难以抵抗的!所以只要宣传的得法,他们是容易渐渐的相信,奉行的。只有那些富家——官僚或商人——和有些小资产阶级,这道德的制裁的思想是极难侵入的!他们有相当的经济的能力,有固执的传统的思想,他们是不会也不愿知道生育是该受限制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不适当的生育!他们只在自然的生育子女,以传统的态度与方法待遇他们,结果是将他们装在自己的型里,作自己的牺牲!这样尽量摧残了儿童的个性与精神生命的发展,却反以为尽了父母的责任!这种误解责任较不明责任实在还要坏;因为不明的还容易纳入忠告,而误解的则往往自以为是,拘执不肯更变。这种人实在也不配做父母!因为他们并不能负真正的责任。我们对于这些人,虽觉得很不容易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任!努力努力!
(原载1923年2月3日《新民意报•星火副刊》)

我是扬州人

有些国语教科书里选得有我的文章,注解里或说我是浙江绍兴人,或说我是江苏江都人——就是扬州人。有人疑心江苏江都人是错了,特地老远的写信托人来问我。我说两个籍贯都不算错,但是若打官话,我得算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是我的祖籍或原籍,我从进小学就填的这个籍贯;直到现在,在学校里服务快三十年了,还是报的这个籍贯。不过绍兴我只去过两回,每回只住了一天;而我家里除先母外,没一个人会说绍兴话。
我家是从先祖才到江苏东海做小官。东海就是海州,现在是陇海路的终点。我就生在海州。四岁的时候先父又到邵伯镇做小官,将我们接到那里。海州的情形我全不记得了,只对海州话还有亲热感,因为父亲的扬州话里夹着不少海州口音。在邵伯住了差不多两年,是住在万寿宫里。万寿宫的院子很大,很静;门口就是运河。河坎很高,我常向河里扔瓦片玩儿。邵伯有个铁牛湾,那儿有一条铁牛镇压着。父亲的当差常抱我去看它,骑它,抚摩它。镇里的情形我也差不多忘记了。只记住在镇里一家人家的私塾里读过书,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江家振。我常到他家玩儿,傍晚和他坐在他家荒园里一根横倒的枯树干上说着话,依依不舍,不想回家。这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可惜他未成年就死了;记得他瘦得很,也许是肺病罢?
六岁那一年父亲将全家搬到扬州。后来又迎养先祖父和先祖母。父亲曾到江西做过几年官,我和二弟也曾去过江西一年;但是老家一直在扬州住着。我在扬州读初等小学,没毕业;读高等小学,毕了业;读中学,也毕了业。我的英文得力于高等小学里一位黄先生,他已经过世了。还有陈春台先生,他现在是北平著名的数学教师。这两位先生讲解英文真清楚,启发了我学习的兴趣;只恨我始终没有将英文学好,愧对这两位老师。还有一位戴子秋先生,也早过世了,我的国文是跟他老人家学着做通了的,那是辛亥革命之后在他家夜塾里的时候。中学毕业,我是十八岁,那年就考进了北京大学预科,从此就不常在扬州了。
就在十八岁那年冬天,父亲母亲给我在扬州完了婚。内人武钟谦女士是杭州籍,其实也是在扬州长成的。她从不曾去过杭州;后来同我去是第一次。她后来因为肺病死在扬州,我曾为她写过一篇《给亡妇》。我和她结婚的时候,祖父已死了好几年了。结婚后一年祖母也死了。他们两老都葬在扬州,我家于是有祖茔在扬州了。后来亡妇也葬在这祖茔里。母亲在抗战前,两年过去,父亲在胜利前四个月过去,遗憾的是我都不在扬州;他们也葬在那祖茔里。这中间叫我痛心的是死了第二个女儿!她性情好,爱读书,做事负责任,待朋友最好。已经成人了,不知什么病,一天半就完了!她也葬在祖茔里。我有九个孩子。除第二个女儿外,还有一个男孩不到一岁就死在扬州;其余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曾在扬州老家住过多少年。这个老家直到今年夏初才解散了,但是还留着一位老年的庶母在那里。
我家跟扬州的关系,大概够得上古人说的“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了。现在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已自称为扬州人了;我比起他们更算是在扬州长成的,天然更该算是扬州人了。但是从前一直马马虎虎的骑在墙上,并且自称浙江人的时候还多些,又为了什么呢?这一半因为报的是浙江籍,求其一致;一半也还有些别的道理。这些道理第一桩就是籍贯是无所谓的。那时要做一个世界人,连国籍都觉得狭小,不用说省籍和县籍了。那时在大学里觉得同乡会最没有意思。我同住的和我来往的自然差不多都是扬州人,自己却因为浙江籍,不去参加江苏或扬州同乡会。可是虽然是浙江绍兴籍,却又没跟一个道地浙江人来往,因此也
就没人拉我去开浙江同乡会,更不用说绍兴同乡会了。这也许是两栖或骑墙的好处罢?然而出了学校以后到底常常会到道地绍兴人了。我既然不会说绍兴话,并且除了花雕和兰亭外几乎不知道绍兴的别的情形,于是乎往往只好自己承认是假绍兴人。那虽然一半是玩笑,可也有点儿窘的。
还有一桩道理就是我有些讨厌扬州人;我讨厌扬州人的小气和虚气。小是眼光如豆,虚是虚张声势,小气无须举例。虚气例如已故的扬州某中央委员,坐包车在街上走,除拉车的外,又跟上四个人在车子边推着跑着。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指出扬州人这些毛病。后来要将这篇文收入散文集《你我》里,商务印书馆不肯,怕再闹出“闲话扬州”的案子。这当然也因为他们总以为我是浙江人,而浙江人骂扬州人是会得罪扬州人的。但是我也并不抹煞扬州的好处,曾经写过一篇《扬州的夏日》,还有在《看花》里也提起扬州福缘庵的桃花。再说现在年纪大些了,觉得小气和虚气都可以算是地方气,绝不止是扬州人如此。从前自己常
答应人说自己是绍兴人,一半又因为绍兴人有些戆气,而扬州人似乎太聪明。其实扬州人也未尝没戆气,我的朋友任中敏(二北)先生,办了这么多年汉民中学,不管人家理会不理会,难道还不够“戆”的!绍兴人固然有戆气,但是也许还有别的气我讨厌的,不过我不深知罢了。这也许是阿Q的想法罢?然而我对于扬州的确渐渐亲热起来了。
扬州真像有些人说的,不折不扣是个有名的地方。不用远说,李斗《扬州画舫录》里的扬州就够羡慕的。可是现在衰落了,经济上是一日千丈的衰落了,只看那些没精打采的盐商家就知道。扬州人在上海被称为江北老,这名字总而言之表示低等的人。江北老在上海是受欺负的,他们于是学些不三不四的上海话来冒充上海人。到了这地步他们可竟会忘其所以的欺负起那些新来的江北老了。这就养成了扬州人的自卑心理。抗战以来许多扬州人来到西南,大半都自称为上海人,就靠着那一点不三不四的上海话;甚至连这一点都没有,也还自称为上海人。其实扬州人在本地也有他们的骄傲的。他们称徐州以北的人为侉子,那些人说的是侉话。他们笑镇江人说话土气,南京人说话大舌头,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江南。英语他们称为蛮话,说这种话的当然是蛮子了。然而这些话只好关着门在家里说,到上海一看,立刻就会矮上半截,缩起舌头不敢啧一声了。扬州真是衰落得可以啊!
我也是一个江北老,一大堆扬州口音就是招牌,但是我却不愿做上海人;上海人太狡猾了。况且上海对我太生疏,生疏的程度跟绍兴对我也差不多;因为我知道上海虽然也许比知道绍兴多些,但是绍兴究竟是我的祖籍,上海是和我水米无干的。然而年纪大起来了,世界人到底做不成,我要一个故乡。俞平伯先生有一行诗,说“把故乡掉了”。其实他掉了故乡又找到了一个故乡;他诗文里提到苏州那一股亲热,是可羡慕的,苏州就算是他的故乡了。他在苏州度过他的童年,所以提起来一点一滴都亲亲热热的,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青灯有味是儿时”,其实不止青灯,儿时的一切都是有味的。这样看,在那儿度过童年,就算那儿是故乡,大概差不多罢?这样看,就只有扬州可以算是我的故乡了。何况我的家又是“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呢?所以扬州好也罢,歹也罢,我总该算是扬州人的。
1946年9月25日作
(原载1946年10月1日《人物》第1卷第10期)

买书
买书也是我的嗜好,和抽烟一样。但这两件事我其实都不在行,尤其是买书。在北平这地方,像我那样买,像我买的那些书,说出来真寒尘死人;不过本文所要说的既非诀窍,也算不得经验,只是些小小的故事,想来也无妨的。 在家乡中学时候,家里每月给零用一元。大部分都报效了一家广益书局,取回些杂志及新书。那老板姓张,有点儿抽肩膀,老是捧着水烟袋;可是人好,我们不觉得他有市侩气。他肯给我们这班孩子记帐。每到节下,我总欠他一元多钱。他催得并不怎么紧;向家里商量商量,先还个一元也就成了。那时候最爱读的一本《佛学易解》(贾丰臻著,中华书局印行)就是从张手里买的。那时候不买旧书,因为家里有。只有一回,不知哪儿来检《文心雕龙》的名字,急着想看,便去旧书铺访求:有一家拿出一部广州套版的,要一元钱,买不起;后来另买到一部,书品也还好,纸墨差些,却只花了小洋三角。这部书还在,两三年前给换上了磁青纸的皮儿,却显得配不上。
到北平来上学入了哲学系,还是喜欢

  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有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
  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父亲奔丧
  回家。到徐州见著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
  ,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到北
  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
  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
  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於不放心,怕茶房不妥贴;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
  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麼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
  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著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
  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著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他说话不大
  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於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
  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
  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
  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麼?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
  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
  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著顾客。走到那边月台
  ,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
  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
  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
  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著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
  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
  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
  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
  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於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
  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著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
  头看见我,说:「进去吧,裏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著
  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
  ,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环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
  情郁於中,自然要发之於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
  近两年不见,他终於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著我,惦记著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
  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
  ,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
  袍,黑布马褂的北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朱自清的散文中,写父亲的据我所知只有“背影”。

父母的责任
在很古的时候,做父母的对于子女,是不知道有什么责任的。那时的父母以为生育这件事是一种魔术,由于精灵的作用;而不知却是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那时实是连“父母”的观念也很模糊的;更不用说什么责任了!(哈蒲浩司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们待遇子女的态度和方法,推想起来,不外根据于天然的爱和传统的迷信这两种基础;没有自觉的标准,是可以断言的。后来人知进步,精灵崇拜的思想,慢慢的消除了;一班做父母的便明白子女只是性交的结果,并无神怪可言。但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如何呢?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如何呢?那些当仁不让的父母便渐渐的有了种种主张了。且只就中国论,从孟子时候直到现在,所谓正统的思想,大概是这样说的:儿子是延续宗祀的,便是儿子为父母,父母的父母,……而生存。父母要教养儿子成人,成为肖子——小之要能挣钱养家,大之要能荣宗耀祖。但在现在,第二个条件似乎更加重要了。另有给儿子娶妻,也是父母重大的责任——不是对于儿子的责任,是对于他们的先人和他们自己的责任;因为娶媳妇的第一目的,便是延续宗祀!至于女儿,大家都不重视,甚至厌恶的也有。卖她为妓,为妾,为婢,寄养她于别人家,作为别人家的女儿;送她到育婴堂里,都是寻常而不要紧的事;至于看她作“赔钱货”,那是更普通了!在这样情势之下,父母对于女儿,几无责任可言!普通只是生了便养着;大了跟着母亲学些针黹,家事,等着嫁人。这些都没有一定的责任,都只由父母“随意为之”。只有嫁人,父母却要负些责任,但也颇轻微的。在这些时候,父母对儿子总算有了显明的责任,对女儿也算有了些责任。但都是从子女出生后起算的。至于出生前的责任,却是没有,大家似乎也不曾想到——向他们说起,只怕还要吃惊哩!在他们模糊的心里,大约只有“生儿子”、“多生儿子”两件,是在子女出生前希望的——却不是责任。虽然那些已过三十岁而没有生儿子的人,便去纳妾,吃补药,千方百计的想生儿子,但究竟也不能算是责任。所以这些做父母的生育子女,只是糊里糊涂给了他们一条生命!因此,无论何人,都有任意生育子女的权利。
近代生物科学及人生科学的发展,使“人的研究”日益精进。“人的责任”的见解,因而起了多少的变化,对于“父母的责任”的见解,更有重大的改正。从生物科学里,我们知道子女非为父母而生存;反之,父母却大部分是为子女而生存!与其说“延续宗祀”,不如说“延续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天然的要求相关联的,又有“扩大或发展生命”的要求,这却从前被习俗或礼教埋没了的,于今又抬起头来了。所以,现在的父母不应再将子女硬安在自己的型里,叫他们做“肖子”,应该让他们有充足的力量,去自由发展,成功超越自己的人!至于子与女的应受平等待遇,由性的研究的人生科学所说明,以及现实生活所昭示,更其是显然了。这时的父母负了新科学所指定的责任,便不能像从前的随便。他们得知生育子女一面虽是个人的权利,一面更为重要的,却又是社会的服务,因而对于生育的事,以及相随的教养的事,便当负着社会的责任;不应该将子女只看作自己的后嗣而教养他们,应该将他们看作社会的后一代而教养他们!这样,女儿随意怎样待遇都可,和为家族与自己的利益而教养儿子的事,都该被抗议了。这种见解成为风气以后,将形成一种新道德:“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因此,做父母便不是一件轻率的、容易的事;人们在做父母以前,便不得不将自己的能力忖量一番了。——那些没有父母的能力而贸然做了父母,以致生出或养成身体上或心思上不健全的子女的,便将受社会与良心的制裁了。在这样社会里,子女们便都有福了。只是,惭愧说的,现在这种新道德还只是理想的境界!
依我们的标准看,在目下的社会里——特别注重中国的社会里,几乎没有负责任的父母!或者说,父母几乎没有责任!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疯人,白痴都可公然结婚,生育子女!虽然也有人慨叹于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接受的遗传的缺陷,但却从没有人抗议他们的生育的权利!因之,残疾的、变态的人便无减少的希望了!穷到衣食不能自用的人,却可生出许多子女;宁可让他们忍冻挨饿,甚至将他们送给人,卖给人,却从不怀疑自己的权利!也没有别人怀疑他们的权利!因之,流离失所的,和无教无养的儿童多了!这便决定了我们后一代的悲惨的命运!这正是一般作父母的不曾负着生育之社会的责任的结果。也便是社会对于生育这件事放任的结果。所以我们以为为了社会,生育是不应该自由的;至少这种自由是应该加以限制的!不独精神,身体上有缺陷的,和无养育子女的经济的能力的应该受限制;便是那些不能教育子女,乃至不能按着子女自己所需要和后一代社会所需要而教育他们的,也当受一种道德的制裁。——教他们自己制裁,自觉的不生育,或节制生育。现在有许多富家和小资产阶级的孩子,或因父母溺爱,或因父母事务忙碌,不能有充分的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致不能养成适应将来的健全的人格;有些还要受些祖传老店“子曰铺”里的印板教育,那就格外不会有新鲜活泼的进取精神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父母照料更不能周全,便更易有这些倾向!这种生育的流弊,虽没有前面两种的厉害,但足以为“进步”的重大的阻力,则是同的!并且这种流弊很通行,——试看你的朋友,你的亲戚,你的家族里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的孩子之中,有哪个真能“自遂其生”的!你将也为他们的——也可说我们的——运命担忧着吧。——所以更值得注意。
现在生活程度渐渐高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教养一个子女的费用,足以使家庭的安乐缩小,子女的数和安乐的量恰成反比例这件事,是很显然了。那些贫穷的人也觉得子女是一种重大的压迫了。其实这些情形从前也都存在,只没有现在这样叫人感着吧了。在小资产阶级里,新兴的知识阶级最能锐敏的感到这种痛苦。可是大家虽然感着,却又觉得生育的事是“自然”所支配,非人力所能及,便只有让命运去决定了。直到近两年,生物学的知识,尤其是优生学的知识,渐渐普及于一般知识阶级,于是他们知道不健全的生育是人力可以限制的了。去年山顺夫人来华,传播节育的理论与方法,影响特别的大;从此便知道不独不健全的生育可以限制,便是健全的生育,只要当事人不愿意,也可自由限制的了。于是对于子女的事,比较出生后,更其注重出生前了;于是父母在子女的出生前,也有显明的责任了。父母对于生育的事,既有自由权力,则生出不健全的子女,或生出子女而不能教养,便都是他们的过失。他们应该受良心的责备,受社会的非难!而且看“做父母”为重大的社会服务,从社会的立场估计时,父母在子女出生前的责任,似乎比子女出生后的责任反要大哩!以上这些见解,目下虽还不能成为风气,但确已有了肥嫩的萌芽至少在知识阶级里。我希望知识阶级的努力,一面实行示范,一面尽量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宣传,到最僻远的地方里,到最下层的社会里;等到父母们不但“知道”自己背上“有”这些责任,并且“愿意”自己背上“负”这些责任,那时基于优生学和节育论的新道德便成立了。
这是我们子孙的福音!
在最近的将来里,我希望社会对于生育的事有两种自觉的制裁:一,道德的制裁,二,法律的制裁。身心有缺陷者,如前举花柳病者等,该用法律去禁止他们生育的权利,便是法律的制裁。这在美国已有八州实行了。但施行这种制裁,必需具备几个条件,才能有效。一要医术发达,并且能得社会的信赖;二要户籍登记的详确(如遗传性等,都该载入);三要举行公众卫生的检查;四要有公正有力的政府;五要社会的宽容。这五种在现在的中国,一时都还不能做到,所以法律的制裁便暂难实现;我们只好从各方面努力罢了。但禁止“做父母”的事,虽然还不可能,劝止“做父母”的事,却是随时,随地可以作的。教人知道父母的责任,教人知道现在的做父母应该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就是人们于生育的事,可以自由去取——教人知道不负责及不能负责的父母是怎样不合理,怎样损害社会,怎样可耻!这都是爱作就可以作的。这样给人一种新道德的标准去自己制裁,便是社会的道德的制裁的出发点了。
所以道德的制裁,在现在便可直接去着手建设的。并且在这方面努力的效果,也容易见些。况不适当的生育当中,除那不健全的生育一项,将来可以用法律制裁外,其余几种似也非法律之力所能及,便非全靠道德去制裁不可。因为,道德的制裁的事,不但容易着手,见效,而且是更为重要;我们的努力自然便该特别注重这一方向了!
不健全的生育,在将来虽可用法律制裁,但法律之力,有时而穷,仍非靠道德辅助不可;况法律的施行,有赖于社会的宽容,而社会宽容的基础,仍必筑于道德之上。所以不健全的生育,也需着道德的制裁;在现在法律的制裁未实现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花柳病者,酒精中毒者,……我们希望他们自己觉得身体的缺陷,自己忏悔自己的罪孽;便借着忏悔的力量,决定不将罪孽传及子孙,以加重自己的过恶!这便自己剥夺或停止了自己做父母的权利。但这种自觉是很难的。所以我们更希望他们的家族,亲友,时时提醒他们,监视他们,使他们警觉!关于疯人、白痴,则简直全无自觉可言;那是只有靠着他们保护人,家族,亲友的处置了。在这种情形里,我们希望这些保护人等能明白生育之社会的责任及他们对于后一代应有的责任,而知所戒惧,断然剥夺或停止那有缺陷的被保护者的做父母的权利!这几类人最好是不结婚或和异性隔离;至少也当用节育的方法使他们不育!至于说到那些穷到连“养育”子女也不能的,我们教他们不滥育,是很容易得他们的同情的。只需教给他们最简便省钱的节育的方法,并常常向他们恳切的说明和劝导,他们便会渐渐的相信,奉行的。但在这种情形里,教他们相信我们的方法这过程,要比较难些;因为这与他们信自然与命运的思想冲突,又与传统的多子孙的思想冲突——他们将觉得这是一种罪恶,如旧日的打胎一样;并将疑惑这或者是洋人的诡计,要从他们的身体里取出什么的!但是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究竟还不是固执的,魔术的怀疑因了宣传方法的巧妙和时日的长久,也可望减缩的;而经济的压迫究竟是眼前不可避免的实际的压迫,他们难以抵抗的!所以只要宣传的得法,他们是容易渐渐的相信,奉行的。只有那些富家——官僚或商人——和有些小资产阶级,这道德的制裁的思想是极难侵入的!他们有相当的经济的能力,有固执的传统的思想,他们是不会也不愿知道生育是该受限制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不适当的生育!他们只在自然的生育子女,以传统的态度与方法待遇他们,结果是将他们装在自己的型里,作自己的牺牲!这样尽量摧残了儿童的个性与精神生命的发展,却反以为尽了父母的责任!这种误解责任较不明责任实在还要坏;因为不明的还容易纳入忠告,而误解的则往往自以为是,拘执不肯更变。这种人实在也不配做父母!因为他们并不能负真正的责任。我们对于这些人,虽觉得很不容易使他们相信我们,但总得尽我们的力量使他们能知道些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的道理,使他们能以儿童为本位,能“理解他们,指导他们,解放他们”;这样改良从前一切不适当的教养方法。并且要使他们能有这样决心:在他们觉得不能负这种适当的教养的责任,或者不愿负这种责任时,更应该断然采取节育的办法,不再因循,致误人误己。这种宣传的事业,自然当由新兴的知识阶级担负;新兴的知识阶级虽可说也属于小资产阶级里,但关于生育这件事,他们特别感到重大的压迫,因有了彻底的了解,觉醒的态度,便与同阶级的其余部分不同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留着:现存的由各种不适当的生育而来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将怎样为他们负责呢?我以为花柳病者等一类人的子女,只好任凭自然先生去下辣手,只不许谬种再得流传便了。贫家子女父母无力教养的,由社会设法尽量收容他们,如多设贫儿院等。但社会收容之力究竟有限的,大部分只怕还是要任凭自然先生去处置的!这是很悲惨的事,但经济组织一时既还不能改变,又有什么法儿呢?我们只好“尽其在人”罢了。至于那些以长者为本位而教养儿童的,我们希望他们能够改良,前节已说过了。还有新兴的知识阶级里现在有一种不愿生育子女的倾向;他们对于从前不留意而生育的子女,常觉得冷淡,甚至厌恶,因而不愿为他们尽力。在这里,我要明白指出,生物进化,生命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前一代牺牲于后一代,牺牲是进步的一个阶梯!愿他们——其实我也在内——为了后一代的发展,而牺牲相当的精力于子女的教养;愿他们以极大的忍耐,为子女们将来的生命筑坚实的基础,愿他们牢记自己的幸福,同时也不要忘了子女们的幸福!这是很要些涵养工夫的。总之,父母的责任在使子女们得着好的生活,并且比自己的生活好的生活;一面也使社会上得着些健全的、优良的、适于生存的分子;是不能随意的。
为使社会上适于生存的日多,不适于生存的日少,我们便重估了父母的责任:
父母不是无责任的。
父母的责任不应以长者为本位,以家族为本位;应以幼者为本位,社会为本位。
我们希望社会上父母都负责任;没有不负责任的父母!“做父母是人的最高尚、最神圣的义务和权利,又是最重大的服务社会的机会”,这是生物学、社会学所指给的新道德。
既然父母的责任由不明了到明了是可能的,则由不正确到正确也未必是不可能的;新道德的成立,总在我们的努力,比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尤其重大的,这是我们对一切幼者的责任!努力努力!
(原载1923年2月3日《新民意报•星火副刊》)

我是扬州人

有些国语教科书里选得有我的文章,注解里或说我是浙江绍兴人,或说我是江苏江都人——就是扬州人。有人疑心江苏江都人是错了,特地老远的写信托人来问我。我说两个籍贯都不算错,但是若打官话,我得算浙江绍兴人。浙江绍兴是我的祖籍或原籍,我从进小学就填的这个籍贯;直到现在,在学校里服务快三十年了,还是报的这个籍贯。不过绍兴我只去过两回,每回只住了一天;而我家里除先母外,没一个人会说绍兴话。
我家是从先祖才到江苏东海做小官。东海就是海州,现在是陇海路的终点。我就生在海州。四岁的时候先父又到邵伯镇做小官,将我们接到那里。海州的情形我全不记得了,只对海州话还有亲热感,因为父亲的扬州话里夹着不少海州口音。在邵伯住了差不多两年,是住在万寿宫里。万寿宫的院子很大,很静;门口就是运河。河坎很高,我常向河里扔瓦片玩儿。邵伯有个铁牛湾,那儿有一条铁牛镇压着。父亲的当差常抱我去看它,骑它,抚摩它。镇里的情形我也差不多忘记了。只记住在镇里一家人家的私塾里读过书,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江家振。我常到他家玩儿,傍晚和他坐在他家荒园里一根横倒的枯树干上说着话,依依不舍,不想回家。这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可惜他未成年就死了;记得他瘦得很,也许是肺病罢?
六岁那一年父亲将全家搬到扬州。后来又迎养先祖父和先祖母。父亲曾到江西做过几年官,我和二弟也曾去过江西一年;但是老家一直在扬州住着。我在扬州读初等小学,没毕业;读高等小学,毕了业;读中学,也毕了业。我的英文得力于高等小学里一位黄先生,他已经过世了。还有陈春台先生,他现在是北平著名的数学教师。这两位先生讲解英文真清楚,启发了我学习的兴趣;只恨我始终没有将英文学好,愧对这两位老师。还有一位戴子秋先生,也早过世了,我的国文是跟他老人家学着做通了的,那是辛亥革命之后在他家夜塾里的时候。中学毕业,我是十八岁,那年就考进了北京大学预科,从此就不常在扬州了。
就在十八岁那年冬天,父亲母亲给我在扬州完了婚。内人武钟谦女士是杭州籍,其实也是在扬州长成的。她从不曾去过杭州;后来同我去是第一次。她后来因为肺病死在扬州,我曾为她写过一篇《给亡妇》。我和她结婚的时候,祖父已死了好几年了。结婚后一年祖母也死了。他们两老都葬在扬州,我家于是有祖茔在扬州了。后来亡妇也葬在这祖茔里。母亲在抗战前,两年过去,父亲在胜利前四个月过去,遗憾的是我都不在扬州;他们也葬在那祖茔里。这中间叫我痛心的是死了第二个女儿!她性情好,爱读书,做事负责任,待朋友最好。已经成人了,不知什么病,一天半就完了!她也葬在祖茔里。我有九个孩子。除第二个女儿外,还有一个男孩不到一岁就死在扬州;其余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曾在扬州老家住过多少年。这个老家直到今年夏初才解散了,但是还留着一位老年的庶母在那里。
我家跟扬州的关系,大概够得上古人说的“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了。现在亡妻生的四个孩子都已自称为扬州人了;我比起他们更算是在扬州长成的,天然更该算是扬州人了。但是从前一直马马虎虎的骑在墙上,并且自称浙江人的时候还多些,又为了什么呢?这一半因为报的是浙江籍,求其一致;一半也还有些别的道理。这些道理第一桩就是籍贯是无所谓的。那时要做一个世界人,连国籍都觉得狭小,不用说省籍和县籍了。那时在大学里觉得同乡会最没有意思。我同住的和我来往的自然差不多都是扬州人,自己却因为浙江籍,不去参加江苏或扬州同乡会。可是虽然是浙江绍兴籍,却又没跟一个道地浙江人来往,因此也
就没人拉我去开浙江同乡会,更不用说绍兴同乡会了。这也许是两栖或骑墙的好处罢?然而出了学校以后到底常常会到道地绍兴人了。我既然不会说绍兴话,并且除了花雕和兰亭外几乎不知道绍兴的别的情形,于是乎往往只好自己承认是假绍兴人。那虽然一半是玩笑,可也有点儿窘的。
还有一桩道理就是我有些讨厌扬州人;我讨厌扬州人的小气和虚气。小是眼光如豆,虚是虚张声势,小气无须举例。虚气例如已故的扬州某中央委员,坐包车在街上走,除拉车的外,又跟上四个人在车子边推着跑着。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指出扬州人这些毛病。后来要将这篇文收入散文集《你我》里,商务印书馆不肯,怕再闹出“闲话扬州”的案子。这当然也因为他们总以为我是浙江人,而浙江人骂扬州人是会得罪扬州人的。但是我也并不抹煞扬州的好处,曾经写过一篇《扬州的夏日》,还有在《看花》里也提起扬州福缘庵的桃花。再说现在年纪大些了,觉得小气和虚气都可以算是地方气,绝不止是扬州人如此。从前自己常
答应人说自己是绍兴人,一半又因为绍兴人有些戆气,而扬州人似乎太聪明。其实扬州人也未尝没戆气,我的朋友任中敏(二北)先生,办了这么多年汉民中学,不管人家理会不理会,难道还不够“戆”的!绍兴人固然有戆气,但是也许还有别的气我讨厌的,不过我不深知罢了。这也许是阿Q的想法罢?然而我对于扬州的确渐渐亲热起来了。
扬州真像有些人说的,不折不扣是个有名的地方。不用远说,李斗《扬州画舫录》里的扬州就够羡慕的。可是现在衰落了,经济上是一日千丈的衰落了,只看那些没精打采的盐商家就知道。扬州人在上海被称为江北老,这名字总而言之表示低等的人。江北老在上海是受欺负的,他们于是学些不三不四的上海话来冒充上海人。到了这地步他们可竟会忘其所以的欺负起那些新来的江北老了。这就养成了扬州人的自卑心理。抗战以来许多扬州人来到西南,大半都自称为上海人,就靠着那一点不三不四的上海话;甚至连这一点都没有,也还自称为上海人。其实扬州人在本地也有他们的骄傲的。他们称徐州以北的人为侉子,那些人说的是侉话。他们笑镇江人说话土气,南京人说话大舌头,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江南。英语他们称为蛮话,说这种话的当然是蛮子了。然而这些话只好关着门在家里说,到上海一看,立刻就会矮上半截,缩起舌头不敢啧一声了。扬州真是衰落得可以啊!
我也是一个江北老,一大堆扬州口音就是招牌,但是我却不愿做上海人;上海人太狡猾了。况且上海对我太生疏,生疏的程度跟绍兴对我也差不多;因为我知道上海虽然也许比知道绍兴多些,但是绍兴究竟是我的祖籍,上海是和我水米无干的。然而年纪大起来了,世界人到底做不成,我要一个故乡。俞平伯先生有一行诗,说“把故乡掉了”。其实他掉了故乡又找到了一个故乡;他诗文里提到苏州那一股亲热,是可羡慕的,苏州就算是他的故乡了。他在苏州度过他的童年,所以提起来一点一滴都亲亲热热的,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青灯有味是儿时”,其实不止青灯,儿时的一切都是有味的。这样看,在那儿度过童年,就算那儿是故乡,大概差不多罢?这样看,就只有扬州可以算是我的故乡了。何况我的家又是“生于斯,死于斯,歌哭于斯”呢?所以扬州好也罢,歹也罢,我总该算是扬州人的。
1946年9月25日作
(原载1946年10月1日《人物》第1卷第10期)

买书
买书也是我的嗜好,和抽烟一样。但这两件事我其实都不在行,尤其是买书。在北平这地方,像我那样买,像我买的那些书,说出来真寒尘死人;不过本文所要说的既非诀窍,也算不得经验,只是些小小的故事,想来也无妨的。 在家乡中学时候,家里每月给零用一元。大部分都报效了一家广益书局,取回些杂志及新书。那老板姓张,有点儿抽肩膀,老是捧着水烟袋;可是人好,我们不觉得他有市侩气。他肯给我们这班孩子记帐。每到节下,我总欠他一元多钱。他催得并不怎么紧;向家里商量商量,先还个一元也就成了。那时候最爱读的一本《佛学易解》(贾丰臻著,中华书局印行)就是从张手里买的。那时候不买旧书,因为家里有。只有一回,不知哪儿来检《文心雕龙》的名字,急着想看,便去旧书铺访求:有一家拿出一部广州套版的,要一元钱,买不起;后来另买到一部,书品也还好,纸墨差些,却只花了小洋三角。这部书还在,两三年前给换上了磁青纸的皮儿,却显得配不上。
到北平来上学入了哲学系,还是喜欢找佛学书看。那时候佛经流通处在西城卧佛寺街鹫峰寺。在街口下了车,一直走,快到城根儿了,才看见那个寺。那是个阴沉沉的秋天下午,街上只有我一个人。到寺里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这股傻劲儿回味起来颇有意思;正像那回从天坛出来,挨着城根,独自个儿,探险似地穿过许多没人走的碱地去访陶然亭一样。在毕业的那年,到琉璃厂华洋书庄去,看见新版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才十四元。可是十四元并不容易找。想来想去,只好硬了心肠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一件紫毛(猫皮)水獭领大氅亲手拿着,走到后门一家当铺里去,说当十四元钱。柜上人似乎没有什么留难就答应了。这件大氅是布面子,土式样,领子小而毛杂——原是用了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的。父亲给做这件衣服,可很费了点张罗。拿去当的时候,也踌躇了一下,却终于舍不得那本字典。想着将来准赎出来就是了。想不到竟不能赎出来,这是直到现在翻那本字典时常引为遗憾的。
重来北平之后,有一年忽然想搜集一些杜诗。一家小书铺叫文雅堂的给找了不少,都不算贵;那伙计是个麻子,一脸笑,是铺子里少掌柜的。铺子靠他父亲支持,并没有什么好书,去年他父亲死了,他本人不大内行,让伙计吃了,现在长远不来了,他不知怎么样。说起杜诗,有一回,一家书铺送来高丽本《杜律分韵》,两本书,索价三百元。书极不相干而索价如此之高,荒谬之至,况且书面上原购者明明写着“以银二两得之”。第二天另一家送来一样的书,只要二元钱,我立刻买下。北平的书价,离奇有如此者。
旧历正月里厂甸的书摊值得看;有些人天天巡礼去。我住的远,每年只去一个下午——上午摊儿少。土地祠内外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地来往。也买过些零碎东西;其中有一本是《伦敦竹枝词》,花了三毛钱。买来以后,恰好《论语》要稿子,选抄了些寄去,加上一点说明,居然得着五元稿费。这是仅有的一次,买的书赚了钱。
在伦敦的时候,从寓所出来,走过近旁小街。有一家小书店门口摆着一架旧书。上前去徘徊了一下,看见一本《牛津书话选》(The book Lovers’Anthology),烫花布面,装订不马虎,四百多面,本子也不小,准有七八成新,才一先令六便士,那时合中国一元三毛钱,比东安市场旧洋书还贱些。这选本节录许多名家诗文,说到书的各方面的;性质有点像叶德辉氏《书林清话》,但不像《清话》有系统;他们旨趣原是两样的。因为买这本书,结识了那掌柜的;他以后给我找了不少便宜的旧书。有一种书,他找不到旧的;便和我说,他们批购新书按七五扣,他愿意少赚一扣,按九扣卖给我。我没有要他这么办,但是很感谢他的好意。
(原载1935年1月10日《水星》第1卷第4期)

南京
1934年8月12日作。
(原载1934年10月1日《中学生》第48号)

择偶记
1934年3月作。
(原载1934年《女青年》第13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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