亼字怎样组词:商鞅成功了,还是变法成功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9:10:42
说具体些

楼主的问题很有趣啊:)

小弟以为要回答这个问题,需从当时的时代背景着手。

那时正值春秋战国的乱战时期,群雄林立,狼烟四起,在这之前已经高度发达的奴隶社会的传统格局,包括运行机制、文化礼仪、社会风貌等等已经被打破,大破之后应当大立,然而如何去立、未来的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子,却引发了思想界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大争论。

代表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利益的思想家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设想,有崇尚率性自然、清静无为的老庄道家,有合纵连横、游走列国的纵横家,也有观天地之气、察万物之灵的阴阳家,还有主张人人平等、天下大同的墨家思想等等。这即是历史上的诸子百家学说。

但是其中最为著名的还是孔孟的儒家与法家,二者的主张可谓针锋相对。

儒家思想崇尚“仁”,提倡修身养性,提高个人素质,建立与别人的和谐关系,为人君者应以仁爱待民,为人臣者应忠心不二、侍奉君上。孔子对春秋以来诸侯纷争造成的“礼崩乐坏”非常不满,主张重建古制,遵循古法。

而与此相反,法家认为强有力的制度才是治国的核心,他们否定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鼓励耕战。文化上,法家主张毁弃诗书,彻底与旧文化决裂,冯曾劝王寿道:“书者,言也,言生于时,智者不藏书”,这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商鞅曾说过“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在战国时期“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的殊死竞争的情况下,法家学派这种纯粹功利主义的思想体系在斗争中确实是实用的,秦的统一中国就是明证,而儒家那种固守传统的温和政治主张就未免显得有些“愚远而阔于事情”了。

商鞅变法与其说是商鞅的成功,不如说是法家实用主义思想的成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之下,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从而一跃成为战国时期第一军事强国,为灭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家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新兴地主阶层的利益和要求,春秋战国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转型期,大量拥有土地的地主出现,他们对权力和利益的渴望,使得法家的思维得以延伸和发展,显然一定程度上还在崇尚“固执”的儒家是不可能满足这种新型阶级的。

商鞅之死也很耐人寻味,一方面与他本人的偏执有一定关系,“刻薄寡恩”,不近人情使得商鞅在朝廷四面树敌;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奴隶主阶层的势力依然比较强大,代表地主阶层利益的变法显然不会为他们接受。商鞅最终被车裂反映了大家高中课本背得滚瓜烂熟的一句话:“旧势力是不会立刻灭亡滴”:)

但是不可否认商鞅的变法使得秦国开始了以法家思想治国的发展模式,此后的李斯、尉缭、韩非,无不将法家的思想继承并发扬下去。

秦国依靠商鞅变法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战国最强大的国家,并且以此为基础吞并六国,一统天下。应该说商鞅变法是成功的。
至于商鞅本身,他实现了他自己的志愿,他把他的学说和治国之道成功地应用于在秦国,改变了千百年来不变的政治体制并取代了陈旧的旧体制,这是商鞅的最大成功。至于商鞅被车裂,这是一个悲剧,但并不能改变商鞅成功的本质。即使他身遭不幸惨被车裂,但是他死后,变法并没有随之结束,反而越发推广到全中国,这是商鞅的巨大成功,个人的生死算什么呢?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约公元前三九O年——公元前三三八年),是我国历史上法家思想的主要奠基者,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改革家。在我国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大变革时代,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制定和实践了一条比较完整的法家路线,先后两次在秦国实行变法,使秦国一跃而为当时最先进的封建制国家,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因而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人们从切身经验中体会到变法革新的好处,为商鞅之法的推行打下了牢固的阶级基础,开辟了广阔的前景。然而,商鞅变法毕竟是地主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有其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支持变法的秦孝公一死,旧贵族立即反攻倒算,商鞅惨遭杀害,以身殉职。但是商君身死法未败,秦国还是沿着商鞅的法治路线继续前进。

商鞅作为一个变法者,最后被车裂了。但他的变法却流传了下来。使秦国不断富强。毫无疑问,当然是他的变法成功啦!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5、采取“以刑去刑”的手段,加强统治,严刑酷罚。

商鞅(约公元前三九O年——公元前三三八年),是我国历史上法家思想的主要奠基者,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改革家。在我国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大变革时代,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制定和实践了一条比较完整的法家路线,先后两次在秦国实行变法,使秦国一跃而为当时最先进的封建制国家,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因而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人们从切身经验中体会到变法革新的好处,为商鞅之法的推行打下了牢固的阶级基础,开辟了广阔的前景。然而,商鞅变法毕竟是地主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有其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支持变法的秦孝公一死,旧贵族立即反攻倒算,商鞅惨遭杀害,以身殉职。但是商君身死法未败,秦国还是沿着商鞅的法治路线继续前进。
可以说是成功了,历史作用重大,开创了地主阶级统治法家思想的新篇章。在以后,荀子继承了其思想。韩非、李斯发扬光大,在秦朝达到了顶峰。

商鞅变法成功了,应为他取的了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