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基本功视频:联合国会议运转模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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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就是关于此问题

运作方式

会议流程
联大由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由秘书处负责筹备,并从成员国中推选一位主席。大会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理论上,大会会期自每年九月中旬起,至下一个会期开议的前一天止,为期一整年。实际上,联大通常在每年十二月底的圣诞节假期前,即完成其主要议程。
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大会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期为一般性辩论阶段,后半期是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大会可在会议期间决定暂时休会及随时复会,但必须在下届常会开幕前闭幕。
联大一般性辩论在联大开幕后第二周的周二开始,不间断地进行9个工作日。每年九月上旬会期开始之际,联合国透过秘书处筹备召开总务委员会(General Committee),以决定新会期将要讨论的议题。
每届联大开幕时,各国都要派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级官员率代表团出席,一些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到会发表讲话。除正式会议外,各国外交家还展开频繁的外交活动。许多重要问题往往就在这种外交场合中达成默契和协议。
通常联大在开议之后,第一项重大行事即为总辩论(General Debate),由各成员国的元首或高阶代表发表演说。总辩论之后,多数议程即交付各主要委员会分别讨论,然后于十二月份前陆续审议由各委员会提交的决议案。联大本身也会讨论及审议一些议案。
除了审议决议案以外,联大于九月底至十一月间,主要的议程为选举各相关组织的成员国或职位,例如新任的非安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
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

文件记录
会议记录
联合国会议记录分为逐字记录和简要记录两种。其中逐字记录(一般文件号为PV)是对整场会议的同步记录,而简要记录(一般文件号为SR)是对会议的总结和概要。
一般来说,一场会议只提供逐字记录或简要记录其中一种。
正式记录
全体会议和各主要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补编,包括其它主要机构的报告、附属机构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附件,按议程项目编排的选定文件。
决议
决议是联合国大会的意见或意愿的正式表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大会的决议作为单独的文件印发,并按年度或届会汇编成册。在某些情况下,决议可能有附件,提供补充案文,如公约案文。
联合国日刊
联合国日刊由大会和会议管理部日刊股每天以英文和法文发行。在联大每年9月到12月的主要会期期间,日刊还以阿拉伯文、中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发行。
  日刊给出了联合国总部一天活动的全貌,同时也是一种历史记录。内容包括当天有哪些会议在召开,其时间、地点、讨论的话题及讨论的基础文件。日刊提供前一天的会议总结,以及当天会议正式文件的全面清单。这些文件可通过网络链接获取。日刊还包括秘书处系列网站的网址。
1946年1月10日,当联大第一届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时,发行了首份联合国日刊。

会议类别
常会
大会常会每年于九月从至少有一个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起算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开始举行。

联合国大会每年举行一届常会,主要会议从9月开始至12月结束。次年1月复会,讨论所有和议程有关的问题,直到下届会议开始之前。
从1946年第一届大会开始,至2014年共召开了69届常会。
特别会议
在秘书长收到安全理事会或联合国会员国过半数所提出召开特别会议的请求,或得到会员国过半数赞同开会的通知后,可于15天内召集特别会议。每届特别联大只审议一个特定的国际问题。如:1947年4月28日至5月15日,召开第一届特别会议,讨论巴勒斯坦问题。至2014年,联大特别会议共召开了28届。
紧急特别会议
当有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行为发生之时,在秘书长收到安全理事会依据任何九个理事国的赞成票提出召开紧急特别会议的请求,或在收到联合国会员国过半数以其在临时委员会的赞成票或以他种方式表示的请求,或在得到会员国过半数赞同开会的通知后24小时内召开。
从1956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紧急特别会议开始,至2014年联大紧急特别会议共召开了十届。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

  1、联合国大会不是“会”
  虽然名字中带有“大会”二字,但联合国大会真的不是一个“会”,而是联合国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简称“联大”。它也是1945年联合国成立之初设立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其余五个分别为安理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所以,“联合国大会”不是会,没法开,咱们只能开联大会议。
  2、会员国
  联合国大会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组成,现有193个成员,较70年前联合国成立之初的51个成员有了大幅增长。最近一个加入联合国的国家是2011年7月9日独立的南苏丹,独立后不到一周,就被联大接纳成为联合国会员国。
  3、会期
  联大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常会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期为一般性辩论,后半期是审议议题。今年第70届联大会议已于9月15日开幕。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日程,9月25日至9月27日举行可持续发展峰会,9月28日至10月3日举行一般性辩论。
  4、一国票数
  联大每一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因此是联合国唯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机构。有关重要问题的决定,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等,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超过半数)通过即可。与安理会决议不同,联大通过的决议只是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特别联大
  应安理会,或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或经过半数会员国对任何会员国的请求表示赞同后,联大可于15天内召开联大特别会议,在24小时内召开紧急特别联大。成立至今,联合国共召开29次特别会议。对于中国人来说,最为熟知的要数1974年4月召开的第六次特别联大了。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全面系统地阐述“三个世界”理论,提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主张,表明中国永远不称霸。这也是中国领导人首次登上联合国讲台。
  6、主席
  联大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大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1人,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当然副主席。虽然经选举也可当选为主席,但据仔细考证核对,联合国成立至今,尚未有一位主席来自五常国家。现任主席是来自丹麦的莫恩斯·吕克托夫特。
  7、头排座椅
  联合国大会厅是联合国大楼内最大的会场,可容纳1800多人,由11位著名建筑师集体设计,包括来自中国的梁思成。联合国秘书长每年都会在所有会员国中抽签,选出其中一个国家坐在联大大会厅的第一个位置。今年图瓦卢被抽中,因此,在第70届联大会议期间,图瓦卢代表团坐在第一个桌位,其他国家将按英文字母顺序依次入座。
  8、多边和双边
  联大会议无疑是个多边场合,但各国外交官们还利用这个机会展开频繁的双边或三边外交活动。到底是几边?简而言之,两个国家互动是双边活动;三个国家参与则是三边。三个以上的国家嘛,就是多边了。
  据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介绍,在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已确定的大小会议已达485场。为便于各国领导人举行双边会见,联合国总部内已在4个地点设立了约40个双边会见场所。去年的双边会见有1300多场,预计今年将远远超过这一数字。

http://www.tekeye.com/ch/p2-8.htm

会议流程
联大由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由秘书处负责筹备,并从成员国中推选一位主席。大会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理论上,大会会期自每年九月中旬起,至下一个会期开议的前一天止,为期一整年。实际上,联大通常在每年十二月底的圣诞节假期前,即完成其主要议程。
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大会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期为一般性辩论阶段,后半期是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大会可在会议期间决定暂时休会及随时复会,但必须在下届常会开幕前闭幕。
联大一般性辩论在联大开幕后第二周的周二开始,不间断地进行9个工作日。每年九月上旬会期开始之际,联合国透过秘书处筹备召开总务委员会(General Committee),以决定新会期将要讨论的议题。
每届联大开幕时,各国都要派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级官员率代表团出席,一些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到会发表讲话。除正式会议外,各国外交家还展开频繁的外交活动。许多重要问题往往就在这种外交场合中达成默契和协议。
通常联大在开议之后,第一项重大行事即为总辩论(General Debate),由各成员国的元首或高阶代表发表演说。总辩论之后,多数议程即交付各主要委员会分别讨论,然后于十二月份前陆续审议由各委员会提交的决议案。联大本身也会讨论及审议一些议案。
除了审议决议案以外,联大于九月底至十一月间,主要的议程为选举各相关组织的成员国或职位,例如新任的非安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
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

文件记录
会议记录
联合国会议记录分为逐字记录和简要记录两种。其中逐字记录(一般文件号为PV)是对整场会议的同步记录,而简要记录(一般文件号为SR)是对会议的总结和概要。
一般来说,一场会议只提供逐字记录或简要记录其中一种。
正式记录
全体会议和各主要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补编,包括其它主要机构的报告、附属机构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附件,按议程项目编排的选定文件。
决议
决议是联合国大会的意见或意愿的正式表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大会的决议作为单独的文件印发,并按年度或届会汇编成册。在某些情况下,决议可能有附件,提供补充案文,如公约案文。
联合国日刊
联合国日刊由大会和会议管理部日刊股每天以英文和法文发行。在联大每年9月到12月的主要会期期间,日刊还以阿拉伯文、中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发行。
  日刊给出了联合国总部一天活动的全貌,同时也是一种历史记录。内容包括当天有哪些会议在召开,其时间、地点、讨论的话题及讨论的基础文件。日刊提供前一天的会议总结,以及当天会议正式文件的全面清单。这些文件可通过网络链接获取。日刊还包括秘书处系列网站的网址。
1946年1月10日,当联大第一届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时,发行了首份联合国日刊。

会议类别
常会
大会常会每年于九月从至少有一个工作日的第一个星期起算的第 三个星期的星期二开始举行。

联合国大会每年举行一届常会,主要会议从9月开始至12月结束。次年1月复会,讨论所有和议程有关的问题,直到下届会议开始之前。
从1946年第一届大会开始,至2014年共召开了69届常会。
特别会议
在秘书长收到安全理事会或联合国会员国过半数所提出召开特别会议的请求,或得到会员国过半数赞同开会的通知后,可于15天内召集特别会议。每届特别联大只审议一个特定的国际问题。如:1947年4月28日至5月15日,召开第一届特别会议,讨论巴勒斯坦问题。至2014年,联大特别会议共召开了28届。
当有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行为发生之时,在秘书长收到安全理事会依据任何九个理事国的赞成票提出召开紧急特别会议的请求,或在收到联合国会员国过半数以其在临时委员会的赞成票或以他种方式表示的请求,或在得到会员国过半数赞同开会的通知后24小时内召开。
从1956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紧急特别会议开始,至2014年联大紧急特别会议共召开了十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