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终局伊莫库:关于冬季集中供暖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22:47:41
我是中原地区的,买的新房设有集中供暖设施,当时是不交暖气初装费就拿不到钥匙.也就是说,不管想不想装暖气,都得掏钱接受.次年通暖气时物业公司说,一个门洞只要有一户不交钱就不开通暖气. 我没有交钱并跟物业公司说了不使用集中供暖. 当时本门洞是有一半以上的业主没有交钱但是物业公司把暖气开通了,下一年,又是这样,许多人没有交暖气费(也就是没有同意开通),物业公司又把暖气开通了.然后物业公司就到法院起诉我们.请问,物业公司这样做法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我们(可能是少数)是否能有自主使用暖气的权利?法律支持或不支持我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我查阅了我们的购房合同,里面有关的只有一句"暖气,煤气开口费初装费入住前交清"; 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协议上有一条"(5) 按规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按市有关规定预交一年(按实际入住日期),包括两年采暖费. 物业管理费按年度交纳."(注:但是,我刚发现物业公司发给我的"物业委托管理协议"上居然没有我(甲方)的签字,这说明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对吧) . 另外,"你既然买房时交纳了暖气开口费,所以就必须交费使用暖气”,“暖气通到了你家,你就应当交使用费(不管我们愿不愿意. 当然暖气也确实到了我家)”,“大家用,你就得用”等等这样的理由是否成立? 像暖气这种商品的消费, 有没有什么地方规定说:没有书面说明不消费,就默认为消费呢? 综合我补充的以上情况, 各位法律专家能否再指点一下, 这个官司我们是否能赢?

看你们的合同如何约定了
购房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使用集中供暖,你们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初和物业的口头约定,那物业可以告你们违约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比如约定本物业公司或由房产公司承担集中供暖设施建设,这样没有为业主设定必须使用的义务
那么物业告你们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