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监:这样的做法对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5 06:28:37
我们公司在发工资时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在手写的工资条上有一栏反映扣了多少,但没有给完税证明,这样做对吗?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请各位赐教

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奖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因此,只要工资发放单位在支付工资时,给付了工资单,且工资单上注明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话,其做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不当。如果对扣缴的税额有疑问的,可以询问财务、人事(劳资)部门相关人员。另外,现在的某些网站,也提供了个人所得税计算工具。

另外,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如深圳、上海等)已经开始为每一位纳税义务人按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提供一联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应该写出税率

这样做法是对的,因为单位是你的扣缴义务人,一般税务具只给单位开一个总的完税证明,如果你单独需要你的完税证明,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去单另开

对啊,公司有义务帮你代扣代缴,财务应该有公司代缴总的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