诀人是什么意思:身份证掉了补办可以换名字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8 01:34:17

不能。补办身份证和改名字,是二个概念的操作,可以先补办身份证、再进行改名操作,只要理由、手续齐全,是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的。以下是改名的相关规定:
条件: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免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本人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程序: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提醒: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不可以。

只有申请更名得到批准后才可以。超过18周岁,没有特殊原因,一般是不会批准更名的。(详细情况请到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受刑法处罚的人和正在劳教的人,一律不得更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成年人(年满20周岁)改名字是很困难的。因为改名字后会牵涉到很多的问题。所以无特殊情况成年人是不允许(不提倡吧)改名字的。当然如果你非要改不可的话,就要提供合法正当的理由,而且还有相应的一些证明材料。
  不满20周岁的就好办多了,个人申请、居委会签字就可到派出所直接改了。

不可以。
身份证和你的户口本是紧密相连的。你的户口本信息和身份证应当是一样的。即使户口本丢了,也不能改名,因为公安机关还有你的户口底票呢。

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

当然不可以!公安机关为了自己省事所以一般不会给你换,但是换名字属于个人自由有相关法律保护。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另外中共当局也不尊重这方面人权,你也要注意。

不可以。
因为补办身份证与换名是两回事。
我同意先补办再改名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