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二手家具回收:捐赠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9 15:55: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按照上述规定,接受损赠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是的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凡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或组织,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你可以从网上下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看一下 !

企业接受捐赠的时候,比如说固定资产,在入账的时候要根据所得税率贷记“递延税款”的,而在处置固定资产的时候便要将“递延税款 ”结转为所得说

捐赠当然也在交企业所得税了,这个书上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