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明远集团倒闭了:母亲与爷爷结婚,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5/09 15:33:46
最近出现一个案例,一对夫妇生有一子,后两人离婚,女方再婚,而结婚对象为前夫的父亲,即小孩的爷爷。现在出现问题,夫妇两人所生一子对于这种关系该如何处理?小孩对于自己的爷爷,是自己的继父还是自己的爷爷?以后的继承关系,财产分配该如何处理?
现行法律对此无规定,虽女方与前夫父亲无血缘关系,法律无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结婚,但带来的社会公序良俗却影响及其恶劣,为世人所不许。

楼上两位说得不完全正确
借用2楼的那个图
A死亡后
B C D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个人财产每人一份
到这里为止都是很简单的
关键是在B D结婚后的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 D结婚后,互相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
B C也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母子)
C D之间的法律关系必须分类讨论
1:如果C已满18岁,彼此不形成抚养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与孙子)
2:如果C未满18岁,D经过B同意,可以收养C为养子,则其互相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父母子女)如果D没有收养C为养子,则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与孙子)如果D虽然没有同C办理抚养手续,但互相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视作养父与养子的关系。

这里要特别说明,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当然的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而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等同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楼上答复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