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前兆是什么样子:火把节是哪个民族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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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

彝族民间将火把节视为极为隆重的传统节日,彝语称之为“社责”。关于火把节的来源,有一个美妙的传说:从前,天上有一位大力士有回天之力,地上有一位大力士也有拔山的力气。两人相约在农历6月羽田摔跤,结果前者被摔死。天神盛怒之下派九九八十一万蝗虫到人间讨还命债。地上人们纷纷举起火把焚烧蝗虫,却越烧越多,无法灭绝,无奈只好与天神说合,双方谈妥为每年的6月4日赔偿命价:富者用锅羊赔,贫者用鸡赔,鳏夫用鸡蛋赔,寡妇用荞粑辣子汤赔,人间就此免除了蝗灾。从此,火把节便在彝族民间流传下来。

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拉祜族、哈尼族、普米族等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

山寨里的火把节之夜
  一年一度的民族节日火把节又到了。关于这一节日的来源,千百年来众说纷纭。有一种新的观点:这个节日来自于古老的历法,与炎帝有关———
  扑朔迷离的传说
  云南省的彝、白、僳僳、纳西、普米、哈尼等少数民族,有一个共同的节日—火把节。
  关于火把节的来历,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彝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是:天上的大力士与地上的大力士相约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摔跤,结果天上的大力士摔死了,天神大怒之下,派蝗虫到人间讨回命债。蝗虫吃光了地上的植物,人们用火把烧死蝗虫,但蝗虫越来越多,只好与天神达成协议,人间每年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给天神赔偿犏牛、羯羊、鸡、鸡蛋、蘸水等物,白天用阳光照着赔,夜间用火把照着赔。从此,火把节流传下来(《新编丽江风物志》)。
  丽江纳西族火把节来源的传说是:玉皇大帝不满人间比天上好,派火神去烧毁人间,火神来到人间,看到一个白发老人背着一个大孩子,牵着一个小孩子,天神问为什么不背小的背大的,老人说大孩子是哥哥家的,哥嫂都死了,我应该更疼爱哥哥的独生子。火神被感动了,回去骗玉皇大帝说已经烧掉了。后来,玉皇大帝想看看烧掉的人间,才发现人间更美了,他杀死了火神,但火神拯救人间的心没有死,一滴心血跳出天门,落到雪山脚下一座庙里,被和尚用红布包好,农历六月二十五日傍晚,血滴变成小娃娃对大家说,玉皇大帝要来放火,只有家家门前点起火把,一连点三个晚上,才能骗过玉皇大帝,免除灾难。于是人们都点起火把,骗过了玉皇大帝。人们为了纪念火神,同时防备玉皇大帝,年年到这时都点火把。(《新编丽江风物志》)。
  大理一带,则有阿南公主的传说:“汉元封间,叶榆(今大理)妇阿南者,为酋长曼阿娜之妻。娜为汉将郭世忠所杀,欲妻南,南曰,能从三事当许汝:一做幕以祭故夫;一焚故夫衣,易新衣;一令国人皆知我以礼嫁。忠如其言。明日,聚国人,张松幕祭其夫,下置火。南藏刀出,俟炽,焚夫衣,即引刀自断其颈,仆火中。时六月二十五日也,国人哀之,每岁以是日燃炬吊之,名为星回节。”
  昆明、大理还有唐代慈善夫人及火烧松明楼的传说。
  各民族火把节的节日名称相同,过节的时间也大致相同,这些不同的传说后面,火把节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或相近的源头。
  火把节:古老历法的“活化石”
  火把节还有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叫星回节。五代时蜀国佚名氏所作的《玉溪编事·震旦》记载:唐时南诏(指南诏国统治者)以十二月十六日为星回节,是日游于避风台,命清平官赋诗。
  “星回”一词,《礼记·月令·季冬之月》上有记载:“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更始。”孔颖达解释说:“谓二十八宿随天而行,每日虽周天一匝,早晚不同,至于此月,复其故处,与去年季冬早晚相似,故云星回于天。”
  《禄劝县志》载:“六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亦谓星回节,夷人以此为度岁之日,犹汉人之星回于天除夕也。会饮至旬余不息,犹汉人之春宴相聚也。”陆次云在《峒溪县志》中也说“六月二十四日为年”。纳西族也说“冬季春节为大,夏季火把节为大”。这些记载,表明火把节不仅与中国古代的星回节有关,而且与古代云南少数民族过年有关,是远古时代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
  上述火把节和星回节的资料中,《礼记》和《玉溪编事》中所讲的星回节都在冬季,不在夏季。而《禄劝县志》和《峒溪县志》讲到星回节和火把节都是过年的节日,时间是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前后一两天。怎么会有两个时间和时令完全相反的星回节?火把节是不是过年的节日?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也就找到了火把节的真正源头。
  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中,有一首著名的长诗《豳风·七月》,讲农人一年四季的生产生活。其中的月、日两个字,使许多读《诗经》的人伤透脑筋,———诗中讲了一年共十个月(而不是十二个月)的农事。又反复讲到“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这四天,却又不讲其他的日子,后人读起来很吃力。原因是诗中涉及一个古代历法的问题,与古代的星回节(火把节)密切相关。
  中国远古时代使用的历法,与现在所用的罗马历法(公历)和阴历历法(农历)并不相同。《七月》讲一年之内的农事活动,只涉及十个月,原因是当时以“一年十个月,一月36天,5天为过年日”的古历法“火历”记年记时。所以诗中的农夫既讲一年十个月之中所作的全部农事,也讲过年那几天的事情。“七月流火”之“火”,古人又称之为“大火”、“商星”、“鹑火”、“大辰”,指的是苍龙七宿的第五宿,有三颗星(心宿),并认为“心宿三星,天之正位也(《宋史·天文志·三》)”,因而设专人“火正”,把它作为天象观测的主要对象和编制历法的依据,制定出“大火南中”之月(六月)为正月的“火历”(庞朴《火历初探》)。在以“火历”纪年记时的远古时代,“大火南中”的六月,正是旧年到头新年开始的“岁末年首”。一年十个月,一个月36天,剩下的5天为过年日,时间正是火把节期间。正因为是“火”星回到一年起始的正中天,所以叫做星回节。“火历”的历史痕迹,还保留在“天上有十个太阳”的神话传说等等人们耳熟能详的常识之中。
  这种历法一直使用到后羿时代。《淮南子·本经训》记载:“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尧乃使羿……上射十日……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我们可以这样去解读这个神话:它实际上讲的是废止“火历”的历法变革,射下九个太阳,而留下一个太阳的传说,是对废除“火历”,采用太阳历的模糊记忆。而与后羿有关的“嫦羲(嫦娥,神话中是后羿之妻)生下十二个月亮”的传说,则标志着太阴历的诞生。天干地支相配的纪年法,其实也是阴历对火历批判与吸收的结果———十是火历的月数,十二是阴历的月数,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的结果,形成六十年一甲子(周期)的纪年法。
  火把节:对炎帝及火崇拜的永恒记忆
  火历或者叫做十月历,是中国西部、北部和西北部的许多远古先民都使用过的古老历法。它的来源,可以追溯到“炎黄”时代的炎帝。《管子·轻重篇》说:“炎帝作钻燧生火”。《左传·昭公十九年》说:“炎帝氏以火纪(记年),故为火师而火名”。《左传·哀公九年》说:“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淮南子·汜论训》说:“炎帝死而为灶”。《尸子》说:“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史记·三皇本纪》说:“炎帝,神农氏。姜姓也……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姓焉。”
  这些记载不仅说明炎帝发明了用火(钻燧生火),发明了火历(火师而火名),他是所有以羊(姜姓)、牛(人身牛首)、火(火师)为图腾和姓氏的部落先民的共同的祖先(姜姓其后),而且他还是崇拜火神(死而为灶)的远古部落的共同祖先,观测星辰———发明用火———教民耕种———死为灶神都统一在炎帝身上,应该不是偶然的。
  因此,古代有了两个星回节,即“大火”最正和最偏的时节,一个在夏季,一个在冬季;其中夏季的星回节,是所有古羌(古代羌姜同义)部落后裔和与古羌部落有密切关系的远古部落后裔共同的“年节”,是他们过年的节日。这个节日的活动,与牛、羊、火等图腾崇拜和祖先神崇拜有关。实际上,现在过火把节的许多民族,都与远古的羌人有关,他们或者是古羌人的直系后裔,或者是与古羌人有密切关系的古代先民的后代,或者是古羌人与其他远古部落融合后形成的新的民族,他们都因为与古羌人的关系,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那就是炎帝,也拥有共同的图腾,那就是牛、羊、火。同时有了共同的节日,那就是火把节———古代的星回节。也有了共同的节日内容———斗牛、杀羊、点火把、放天灯等等,实质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纪念自己的古代祖先———炎帝,崇拜自己远古的图腾———牛、羊、火,回忆自己的远古历史———刀耕火种。
  十月为一年,一月36天,另有5天过年日的古老历法,至今还留存在属于古羌人后裔的某些民族(比如彝族)中。
  云南各民族关于火把节的传说,各有各的特色内容。彝族关于火把节的传说,实际上是以游牧为主转为以农耕为主之后,新的文化形态对原有文化形态的扬弃。这个传说最大限度地保留了火把节来源的原始信息,也是最接近火把节源头的一个传说。纳西族关于火把节传说的谚语中保留了火把节来历的重大信息,与《玉溪编事》、《禄劝县志》、《峒溪县志》中的记载共同对探究火把节的来历提供了重要线索。大理和昆明一带关于火把节的传说,虽然遮掩了火把节的来源,但其“星回节”的说法,一样露出了火把节的源头活水及深厚文化。

彝族

彝族,俺是西昌的,每年都有火把节

彝族,好象是农历三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