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房产局电话:营业税交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9 15:09:22
我们公司小,收付款都没有工程结算申请单,实际收入了才上账,是否违背了收入确认原则交纳营业税了?从合理避税上看,我方与建设方与承包方都签订了合同,只需交纳差额的3%?收付款又不在同一期间,怎么走账呢?他们说我们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承包,不能这么走,那该如何走账呢?快来帮帮我吧!感激不尽!
请问我们这种我们自己找包工头干,算是分包工程吗?总包方公司(建设方)应该不会代扣代缴营业税吧?

现在收入的确认,企业一般以开出发票为准,税务局也比较认可的.
发票一旦开出,即使是没有收到款,这月也要确认收入.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交纳差额的3%,说明你是分包公司,承包方(总包方)会代扣代交税款的,你们凭总包公司给你们的代扣代交证明去开票时就不要再交税了.实际你们应承担的3%差额税款,总包公司会在应支付给你们的款项里扣除.
你公司凭开出的发票做:
借:应收帐款-总包方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你公司凭代扣代交证明,做: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收帐款-总包公司
月底,结转工程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