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三泰橡胶有限公司: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9 15:01:11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否是一样的?已经分过家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养子有继承权,因为除非该养子具有法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否则具有继承权,只是如果其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因此,除非养子具有上述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否则具有继承权,只是如果其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只有以下几个原因你才丧失继承权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你们兄弟姐妹可以协商继承,协商不成的,有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但是法官会充分考虑到"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你不一定能够分到财产.

第十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养子女和亲子女的继承权一样平等.

已经分过家的情况:也是有继承权的,虽然分家了,但是并不是继承的开始,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所以分过家的子女也有继承权.除非有遗嘱予以推翻.

  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可以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注意:不分和无继承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按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养子女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但你没有尽赡养义务,如果老人家立了遗属,声明你没有继承权,那就没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