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女幽魂战神欣儿现实:关于治安处罚中的罚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5 06:39:55
因一般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罚款,可是派出所没有给任何收据处罚表什么的~~~事后也没有通知我的工作单位~~~就在派出所里留了个我的名字和地址~~~其他什么都没留没问~~~那会不会在公安局有存档????会不会有不良记录?????我还想进政府部门啊,这个很重要啊~~~~~~~

治安处罚中的罚款,会上交国库,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贪污。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请放心
派出所没有给任何收据处罚,事后也没有通知工作单位,说明派出所收了你的钱后就了事,应该不会入档.因为一入档,派出所就可能会惹出麻烦,你是幸运的.

如果说是治安处罚,是依法的行为,那么是必须建立档案的,这是行政法律明确要求的。在公安机关都有卷宗可查的。(法律出发)

至于影响前途问题
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的审查不涉及这个问题,不必太担心(自身经验)

没有开具治安管理处罚通知书,应不算有案底.

没给收据已经违法啦,数目有没有超过50元啊?超过50元他自己是不可以收的哦,我看你根本不用想这个事情了,他蒙你呢,就想弄点钱的人。
只要不是刑事处罚,其他都不用多担心啦
如果是我的话,一定要问他要收据

放心啦,你遇到个贪警察,他没开收据所以他也不敢留什么证据存档什么的,不会有记录的,如果有就会查出他违规了,尽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