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卷2016数学:辽宁高考加分政策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8 19:40:27

我是辽宁考出来的
如果你加分后跟别人是一样的分数,而名额又不多,那一般那些学校比较会要那个没加分的,而且有些学校会不算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2006年高考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2006年高考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 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2006年高考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 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2006年高考考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006年高考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2006年高考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2006年高考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2006年高考考生;

(3)烈士子女。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同时符合第1条、第2条、第3条有关情形的2006年高考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2006年高考考生附加分。凡符合第1条、第2条、第3条有关情形的2006年高考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2006年高考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应超出第1条、第2条、第3条规定的范围。经省级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确需增加的政 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并须报教育部备案,经核准备案后方能向社会 公布。

47.退出部队现役的2006年高考考生,在与其他2006年高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 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2006年高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 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2006年高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