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氧气泵怎么安装:我是本市轻工单位的职工,因单位破产,想参加社保的养老保险,请问相关的事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6 06:53:35
社保局要求缴纳15年的保险费(含利息)约4万元,我年底就满55岁,就可以开始领钱

1.单位破产时的清算就应当考虑职工的社会保险事项,尤其是养老保险事项,一般应当由单位从清算资产中给职工交纳10年社会保险!!不知道你单位破产时怎么办的!!
2.如果自己交纳4万元的保险费,对职工来说有点不公平了,单位破产,职工本来就承受了压力,再自己拿那么多钱办不应当个人全部承担的社会保险,不符合政策啊!!
3.至于养老待遇,你看看最新的政策就清楚了.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