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到丹东货运:欧盟东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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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战结束后不久的1952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组建了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又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4月8日,六国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上述三个共同体机构融为一体,统称欧洲共同体。

  此后,欧洲共同体经历了五次扩大:

  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盟;

  1981年1月1日,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

  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盟,欧共体成员国增至12个;

  1995年12月1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盟,使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欧洲联盟条约”形成的欧洲联盟扩展至15国。

  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决定结束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这10个候选国的谈判,正式邀请它们在2004年5月加入欧盟。

  第五次东扩的规模和意义都远远超过前四次,它将使欧盟疆域面积从326万增至450万平方公里增加37·8%,人口从3·78亿增至4·53亿增加19·8%,GDP总值从78081亿增至83773亿美元增加7·3%,贸易总额从39977亿增至44263亿美元增加10·7%,而年人均GDP从20533降至15436美元降低了25%。

  一、欧盟东扩历程

  欧盟与中东欧国家关系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989—1993年为初始阶段,其特点是以经济关系为主。最早谈及欧盟东扩的是欧共体的密特朗和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1989年,他们在一次会面中谈到欧洲是大家的“共同家园”。但是,一直到1994—1996年,经历了政治变革动荡后的东欧国家才陆续提交加入欧盟的申请书。在这一阶段,欧盟启动了对中东欧国家进行财政援助的法尔计划(PHARE),每年拨款金额相当于33亿欧元,主要用于支持中东欧国家提高体制建设能力的项目上。

  2、1993—1997年为确立入盟标准和发展战略阶段。在这一阶段,欧盟与希望入盟的中东欧国家签订了联系国协议,尔后,后者提出入盟申请。1997年12月,欧盟理事会在卢森堡举行会议,确定了东扩议程,并约定在1998年3月31日开始与爱沙尼亚、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塞浦路斯6国(统称卢森堡组)进行有关入盟的谈判。其间,欧盟还与10个中东欧国家结为伙伴国关系,签订了多年合作计划。同时,欧盟对其支持中东欧入盟候选国的各项计划,如法尔计划、SAPARD计划(农业改革支持工具)、ISPA计划(环境和交通改善支持工具)及有关教育、培训和研究项目,进行了协调。

  3、1998年至今是谈判和准备入盟阶段。1998年3月31日,欧盟开始与卢森堡组6个候选国开始谈判。这一事件标志着欧盟东扩第三阶段的开始。1999年3月,欧盟成员国首脑在柏林就2000—2006年为实施东扩计划制定的财政预算达成协议。同年12月,欧盟理事会在赫尔辛基举行会议,决定与另外六个国家(包括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耳他,统称赫尔辛基组)开始有关入盟的谈判,并再次确认土耳其的入盟候选国资格。对这些国家的总体态度是既要一揽子解决,又要区别对待。与各国的谈判分别进行,分成31个专题,谈妥一项,了结一项,最难解决的自然是涉及各方资源分配的农业和地区政策问题。2001年6月,在瑞典哥德堡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在2002年底结束有关入盟谈判;在2001年12月在布鲁塞尔莱肯城堡和2002年6月在西班牙南部城市西维利亚举行的首脑上,明确了10个候选国入盟的时间表。2002年10月9日,欧洲委员会正式提出建议,结束与10个候选国的谈判。2002年12月13日的哥本哈根欧盟首脑会议宣布结束谈判,这10个国家将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而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的入盟时间将推至2007年。

  二、欧盟东扩的原因和目标

  “扩大”,是欧共体(欧盟)条约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57年签订《罗马条约》时,就已提到“任何一个愿意入盟的欧洲国家,都可以成为欧共体成员国”的可能性。

  “东扩”不仅是欧洲情结的需要,同时也有其政治原因,即实现欧洲统一(“共同家园” )。这次扩大无论是从国家数目以及人口和领土规模来看,还是从文化多样性来讲,都是史无前例的。它将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成为共同原则和共同价值的一个平台。为达此目的,就不能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东扩”,在实施东扩过程中必须遵照严格的标准,这就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制定的三条基本标准:稳定、安全和经济增长。

  从一开始就制定明确标准,既有好处,也有风险。因为要达到这些基本标准,并非易事,而且代价和利益哪个更大,现在还很难讲清。目前,欧盟15国和13个候选国的公众舆论对此回答比较乐观:欧洲议会在网上所作的调查结果表明,欧盟成员国有71%的被询问者认为东扩利大于弊,而候选国的这一比重则高达93%。当然,东扩并非没有代价,但是只要精心经营,代价有可能会转变为机遇。

  为了取得东扩的成功,欧盟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改革现有基本政策,特别是共同农业政策、结构政策和移民政策。前两项政策的改革,是非常困难的。

  关于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问题,欧盟与候选国达成协议,决定实施“逐步到位制”,也就是说,新成员国的农民在2004年至2006年可以取得408·3亿欧元的补贴,此后数年内逐步增加支持力度,2013年达到老成员国所得补贴的100%。当然,这势必对占欧盟经费开支50%的共同农业政策进行全面改革。

  有关结构基金的改革,也将采取渐进方式,即根据新成员国在使用结构基金时提供配套资金的能力,采取“逐步纳入体制”的办法。显然,这是个临时性过渡制度,将从2007年开始。一些成员国(例如西班牙)担心东扩后会减少对它们的结构基金支持。但是,不能因此放弃欧盟的东扩。为了使新成员国能够取得与欧盟一致的发展,对它们采取团结政策是十分必要的。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加入共同体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1988年,这些国家的人均收入仅为欧共体平均水平的68%,而1999年这一比重已经上升到79%。

  有些人,特别是德国人和奥地利人,担心东扩后会出现移民大量涌入的危险。从西班牙和葡萄牙入盟的经验看,加盟后可以在新成员国创造新的工作机遇。但为了谨慎起见,欧盟对2004年入盟的新成员国将采取7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现有成员国可以对新成员国的劳动力流入采取限制措施。东扩后,如何控制欧盟外部移民的涌入,仍然是个问题;同时,新成员国是否有能力应付外部移民涌入,也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欧盟也将准备分两步走:第一步,立即在2004年即将入盟的10个中东欧国家实行JAI协议和申根协议;第二步,待上述10个国家入盟后,加强它们的边界控制和检查,为此应帮助它们进行制度建设和提高它们的管理能力。

  第二,改革欧盟的现有机构。目前,欧盟成员国为15个,已经常常出现议而不决的现象,以后成员国数目达到27个时,这种情况将更加严重。会不会出现“民主赤字”(即民主选举出来的机构丧失决策能力)令人关注。为了回答这一问题,自2000年底尼斯会议后,开始考虑欧盟机构改革。现在已将此列为制宪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可以预料,通过这一改革,不仅能加强欧盟机构的职能,改善其决策程序,协调划分好欧盟机构同成员国机构、地方机构的职权范围,更重要的是能通过强化合作进一步加强欧洲联合。

  第三,抓住东扩后出现的一切机遇,解决东西欧统一前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有组织犯罪的问题、非法移民的问题、环境污染的问题、威胁和平的问题等等。欧盟东扩不仅关乎其本身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空间的拓展,更重要的是将关系到世界的和平。

  三、 “欧洲”概念

  由欧盟东扩和欧洲建设,人们想到了一个问题:欧洲的边界究竟在哪儿?

  按照中国地图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世界地图册”,塞浦路斯和土耳其都属于亚洲。现在看,“欧洲”不应是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而应是政治、社会、文化、经济价值的一种集合概念。也就是说,它不只是地理的“统一体”,而且是政治、历史和思想的“统一体”。最好是把“欧洲”理解为一个空间,而不是一个疆域。

  在此,不可避免地要谈到土耳其入盟问题。没有人反对土耳其加入欧盟,也不是因为意识形态或者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使土耳其无法入盟。目前,欧盟只是要求土耳其完全尊重欧洲的共同价值。所谓“共同价值”,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法制国家,经济开放,多样性的统一。欧盟将此视为其最宝贵的财富。还有一些具体问题,例如建立法制国家的问题,共同防务的问题,塞浦路斯土耳其族的问题,等等,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欧盟鼓励土耳其继续深化改革,如果接到欧洲委员会关于土耳其达到哥本哈根会议提出的各项政治标准的报告和推荐信,将会在2004年12月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考虑与土耳其进行入盟谈判。

  四、东扩后的欧盟与中国关系

  东扩后,欧盟会加强与新、老周边国家的关系,特别是与巴尔干半岛国家、地中海国家和俄罗斯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并不意味着东扩后的欧盟会改变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地区的基本政策。在欧盟与中国的关系上,应该说,中国入世的影响要比欧盟东扩大得多。欧盟不会搞保护主义,近两年,中国对欧洲出口的增加,就是一个见证。现在,欧盟成员国政府均鼓励更多的企业到中国投资。

  欧洲联盟各国概况一览表(1999年)

  国家
  面积
  人口
  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GDP
  贸易总量

  比利时
  30 562
  10 241 506
  2360亿
  23400
  2822亿

  法国
  574 008
  59 329 691
  13200亿
  22600
  5440亿

  德国
  356 902
  82 797 408
  18100亿
  22100
  9360亿

  意大利
  301 217
  57 634 327
  12400亿
  20800
  4450亿

  卢森堡
  2 584
  437 389
  139亿
  32000
  165亿

  荷兰
  41 525
  15 892 237
  3486亿
  22000
  3020亿

  英国
  244 755
  59 508 382
  12520亿
  21200
  5750亿

  丹麦
  43 095
  5 336 394
  1240亿
  23300
  949亿

  爱尔兰
  70 189
  3 797 257
  671亿
  18600
  1046亿

  希腊
  131 831
  10 601 527
  1430亿
  13400
  401亿

  葡萄牙
  92 390
  10 048 232
  1448亿
  14600
  599亿

  西班牙
  504 739
  39 996 671
  6456亿
  16500
  2434亿

  奥地利
  83 859
  8 131 111
  1845亿
  22700
  1283亿

  芬兰
  336 959
  5 167 486
  1036亿
  20100
  737亿

  瑞典
  449 965
  8 873 052
  1750亿
  19700
  1521亿

  15国合计
  3264580
  377792670
  78081亿
  20533
  39977亿

  波兰
  312 613
  38 646 023
  2630亿
  6800
  657亿

  捷克
  574 008
  10 272 109
  1167亿
  11300
  2406亿

  匈牙利
  92 981
  10 138 844
  745亿
  7400
  436亿

  塞浦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