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卫生手抄报简单:谁有涉外婚姻网站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0 09:49:52

在香港登记结婚就应该按照香港的婚姻法律在香港办理离婚,一般步骤如下
作为申请人的配偶一方向家事法庭登记处提交离婚呈请书(divorce petition),或配偶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申请。
凡有呈请书提交,呈请书须送达作为答辩人的一方,而答辩人可对呈请书作答。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紧急申请提出,要求作出例如临时探视令、管养令或赡养令等的临时命令。
誓章可在此阶段提交。
离婚事宜会列入法院暂准判令案表内。
离婚判令本身通常都是不予抗辩的,但有可能会出现关於财产、赡养、管养或探视的争议。如果离婚是不予抗辩的,呈请人会被传召到庭核实呈请书和关於子女安排的陈述书的内容,这会在法庭公开进行,而答辩人可选择是否出庭。如果答辩人出庭,法官会确定答辩人是否拟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辩。
如果双方已就管养、探视及其他事宜达成协议,法官可批准有关协议,并作出最后命令。
要求作出绝对判令的申请,可在暂准判令批出后六星期提出,而绝对判令则大约在此之后两个月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