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股票有哪些:一道有关合同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25 14:58:51
98年7月5日,我国甲公司向菲律宾乙公司发盘(要约),内容:“以每吨800美元CIF(港口运输)价格出售谷物,7月5日前承诺有效。”乙公司接到后,要求甲将价格降为750美元/吨。甲后以780美元/吨,8月1日发函给乙以此定为价格,8月10日前承诺有效。乙公司8月8日来电表示接受。但甲公司了解到谷物价格以升至820美元/吨,要求8月7日撤盘。

问:1)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2)甲公司是否可以撤消要约?为什么?
3)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结合〈中国合同法教程〉回答,最好能够详细一点,结合案例分析)

1)甲公司的第一个要约已经失效,因为乙公司变更了价格,属于反要约。在一公司反要约发出后,甲公司要约失效。甲公司的第二个要约于8月8日生效。虽然甲公司于8月7日要求撤盘,但由于其要约是附有承诺期限的,所以是不可撤销的,所以其8月7日的撤盘无效。
2)不可以撤销要约。合同法明确规定,要约附有承诺期限的,为不可撤销要约。
3)合同于8月8日成立。合同法规定,合同于承诺到达要约方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