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助理的工作难做吗:税法问题?请高手指点,很简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4/18 21:41:47
有一批货物,A公司从X公司购进转给Y公司,请问A公司怎样避免这个过程中的发生增值税,是否属于合理避税?如果可以操作的话,该怎样帐务处理?

一、如果A是一般纳税人,这就不是个问题了,X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A再开专用发票给Y,税款抵销后实际只按差额部份纳税。
这种情况下实际就是按正常购进销售处理,进行核算就行了。

当然,即使A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采用以下第二种办法,毕竟增值税要比营业税高一点。

二、如果A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走代购这条路。但一定要注意税法规定的确认为代购的条件:
1、受托方(A)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X)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Y),并由受托方(A)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Y);
3、受托方(A)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Y)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的规定))

也就是签定一份代购合同,将购销差价以手续费的形式从Y公司收取。A只需要就手续费交纳5%的营业税就可以了。

这种情况下不用进行购销的核算,收到代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Y
支付时作相反分录。如果Y直接将货款付给X则不用做以上分录。

收到手续费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一般来说,平价销售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最好不要做平价销售.想不交税,只有不开发票,但是属逃税行为.
增值税是很难合理避税的,所谓合理避税,很大程度是指企业所得税的.
cannaxiao说得很有道理
我支持他。

你可以让X公司直接开票给Y公司,如果X公司不同意你可以把你的利润中抽出点钱,把X 公司因多开发票多交的税款付了不就结了。但有个问题Y公司付款时最好让他付现金给你,或开支票时直接开给A公司。

你先购近来再转给Y肯定要缴增殖税,如果进出价格相同是行不通的,谁不赚钱瞎折腾啊。你不缴纳一定税幅的税国家肯定跟你没完。如果你一定要先购近来再销的话那只能尽量的把差价减小。少交点。
如果不想交。而你跟X公司的关系又不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X公司直接给Y公司开票。具体怎么谈就看你自己的了。

可以通过转帐的方法啊(如果金额相同的话)。
凭证:借:应付帐款---X公司
贷:应收帐款---Y公司

一般来说,平价销售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最好不要做平价销售.想不交税,只有不开发票,但是属逃税行为.
增值税是很难合理避税的,所谓合理避税,很大程度是指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