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侵权谁管理:《水浒转》里108条大汉,请举几个特别突出的,分别说出他们的性格特征和他们特别事迹。写出章节名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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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李逵这样的生活必然需要刺激,没有刺激,他的生活就会显得毫无生气,因此这种人才会最喜欢冲锋陷阵。在生活中,他并没有如许多人那样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因此他就不会有对生活的珍惜和对生活的留恋,因为他好逸恶劳,不事稼穑,有一首德国诗歌说:“一个没有含泪啃过面包的人,一个没有在悲痛的夜晚哭泣过的人,是不懂得上苍之伟大的。”因此,李逵的实际人生观是厌世的,他的乐观是一种表面现象,甚至他连悲观的人生观都没有,他的一辈子是在懵里懵懂、混混噩噩的状态中度过的。正是这种人,具有最大的破坏潜力,任何人身上都具备的一点小聪明,他们也具备,但是一般人都把这种小聪明发挥到日常生活中去了,只有他们这些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小聪明才会无地自由,难得发挥,所以它们最终会被发挥到别的非正常生活中,而最没有顾忌,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地方就是战争了。英国著名的讽刺作家斯威夫特在其名著《格列佛游记》中借慧茵(作者设想的一种具有高级智慧的马)之口批评人类,:“因此,它(指慧茵)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象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斯威夫特在这里说的理性有时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小聪明,这些小聪明在战争中,在人类自相残杀中,往往产生极其血腥、甚至无耻的狰狞面目。李逵杀人充分显示其血腥的一面,他杀小衙内、杀黄文炳、还有杀偷情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以极其残忍甚至无耻的手段,尤其是边杀人,边吃人肉,可谓无耻之极,天下恶事岂有过于此?
李逵的杀人嗜好实际上已经逐渐地变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否则,就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那么多如此残忍的行为,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指出:“狂欢式的破坏性是短暂的,另有一种长期性的破坏性;这样的人把他的一生奉献给恨与破坏,把整个生命统一在一起,用以崇拜一个目标:破坏。这是对破坏之神的长期偶像崇拜;崇拜者就似乎已把生命交付于它。”李逵的嗜杀如命正好填补了他的无所事事,尽管他也是个嗜赌的家伙,但是由于他智商有限,碰到别人捉弄他,他也无计可施,所以赌场上的常败将军,至多只能享受到一点赌的刺激性乐趣,而无法享受到赌博的所有乐趣。但是,李逵从第一次杀人以后,他的破坏性欲望得到了满足,而且从此体会到了杀人的这种邪恶的刺激性乐趣,从此以后,杀人对于李逵来讲就象某些人吸毒一样,须臾不可离,一段时间不杀人,他就会感到无聊、空虚,就象毒瘾发作了一样,因此一有机会,他就会跳出来展现他的“特长”,满足他的这种邪恶的嗜好。《水浒传》第六十七回,宋江不让李逵去接应关胜,怕他有失,接着就有李逵自己的亲口自白:“兄弟若闲,便要生病,若不叫我去时,独自也要去走一遭。”所以,他还是偷偷地去了。紧接着,李逵就在路上杀人放火。
当然,李逵的杀人成嗜,也有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社会观念基础,就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不重视人的生命(关于这个问题此处不论)。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粗犷豪放的人,鲁智深就不是象李逵这样杀人无忌,因此,李逵的问题不能完全推委给社会因素。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就曾经说李逵“其心不善”(第五十三回),所以要让他吃点苦头。全书上下,说到李逵“其心不善”的,居然也就这么一个地方,可叹可叹!

狗前是狗,人前也是狗
李逵身上颇有喜剧丑角的形貌,这恐怕是许多人忘了他可恶之处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觉得李逵有趣、甚至可亲会成为我们自己被人耻笑的由头。《格林童话》里说猫和老鼠做了朋友,最后被猫给吃掉了。这是因为老鼠被猫的假惺惺给欺骗了,而忘了猫要吃他的本质性特征。我们跟李逵也成不了朋友,因为我们是人,是有感情,看到同类的血会感到战栗,感到痛心和悲悯的人。所以,兄弟,小心吃他骗了!
李逵在一般的百姓面前很威风,不可一世;以至于黑旋风李逵之名止得儿啼(第七十四回),一般人见了李逵都是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走。在朝廷命官面前,他也照样不买帐,朝廷第一次招安时,这些官员们十分倨傲无礼,诏书也写得礼数不周,以至于李逵第一个就闹起来了(第七十五回),甚至还要动手打人。在梁山其他好汉面前,他也是谁也不服,只服宋江。
李逵的这些性格特征,往往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富有彻底反抗精神的表现,实际上所谓“彻底反抗精神”云云都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拉郎配,与其说李逵有彻底的反抗精神还不如说他有比较彻底的欺压精神,前面的论据已经足以说明李逵对于杀人放火、欺压良民的极高兴致,所以他的欺压精神恐怕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又为什么说他的欺压精神只是比较彻底?这是因为他尽管天不怕,地不怕,但也有怕的人,他怕两种人,第一种是宋江这样的人,他心服口服,第一次见面,宋江就给了他六十两银子,他如何不服,所以这种人跟狗一样,给他两快骨头,他就死心塌地为你卖命;第二种是不得不服,李逵与戴宗去请公孙胜,戴宗捉弄他,想走走不了,想停停不下来,最后,李逵不得不服气;宋江或吴用常常让燕青跟在李逵身边,这是因为燕青的小厮扑天下无对,李逵被他扑了几次就老实了。人们常常因为他对宋江忠心耿耿而喜欢他,以为他义重如山,但是他的义跟梁山上所有的人一样,是没有以自己独立精神为依托的,它不以自己的生命追求为最终的指归,因此,他跟那些时代的女人们一样,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宋江让他活,他就不敢死,宋江让他死,他当然也不敢“苟活”于世,所以宋江最后被毒死的时候,怕李逵要造反,就连带着把李逵也毒死,李逵毫无怨言,他倒确实不怕死,可是又有什么意义,他甚至远不如武松、鲁智深、燕青、阮氏兄弟等人清楚自己跟宋江去征方腊完全是友情客串,尽管出于义气跟宋江征战,但心里都很明白打完仗,就再也不愿意跟宋江在一起了。只有李逵才一直毫无头脑地跟着宋江,去享受荣华富贵,尽管呆在衙门不如以前在梁山快活,但他也只好呆着,最后只好给宋江陪葬。而且,即使给宋江陪葬,李逵也是无奈接受,连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他临死前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第一百二十回)所以,他是至死不悟。
宋江是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忠孝节义的一条狗,李逵虽然不太清楚什么是忠孝节义(他也知道一点孝、义),他跟宋江一样也必须得找一个项圈,他就只好做狗的狗,他在善良的民众面前是一个凶神恶煞,他终究还是一条狗——只是这时成了咬人的狗。
狗性如此,岂奈它何?

武松:

第十一回:武二郎景阳冈打虎,第十二回:武都头醉打蒋门神。这两回都是讲武松的,因为他既能为民除害,人也长得英俊,所以武松是我最喜欢的英雄之一。
武松是清河县人氏,他有一个哥哥叫武大郎,这武松兄弟虽是一母所生,但武松身长八尺,仪表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武大郎却身长不到五尺,面目狰狞,短矮可笑,诨名“三寸丁谷树皮”。自从我看了“武二郎景阳冈打虎”,我就觉得武松英勇无比,而且还为民除害。

林冲:雪夜上梁山
武松: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
鲁智深:拳打郑关西
吴用,阮三兄弟,刘唐,白胜、晁盖,智取生辰冈

还有宋江、李逵、花荣、燕青…………
个个都很厉害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李逵这样的生活必然需要刺激,没有刺激,他的生活就会显得毫无生气,因此这种人才会最喜欢冲锋陷阵。在生活中,他并没有如许多人那样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因此他就不会有对生活的珍惜和对生活的留恋,因为他好逸恶劳,不事稼穑,有一首德国诗歌说:“一个没有含泪啃过面包的人,一个没有在悲痛的夜晚哭泣过的人,是不懂得上苍之伟大的。”因此,李逵的实际人生观是厌世的,他的乐观是一种表面现象,甚至他连悲观的人生观都没有,他的一辈子是在懵里懵懂、混混噩噩的状态中度过的。正是这种人,具有最大的破坏潜力,任何人身上都具备的一点小聪明,他们也具备,但是一般人都把这种小聪明发挥到日常生活中去了,只有他们这些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小聪明才会无地自由,难得发挥,所以它们最终会被发挥到别的非正常生活中,而最没有顾忌,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地方就是战争了。英国著名的讽刺作家斯威夫特在其名著《格列佛游记》中借慧茵(作者设想的一种具有高级智慧的马)之口批评人类,:“因此,它(指慧茵)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象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斯威夫特在这里说的理性有时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小聪明,这些小聪明在战争中,在人类自相残杀中,往往产生极其血腥、甚至无耻的狰狞面目。李逵杀人充分显示其血腥的一面,他杀小衙内、杀黄文炳、还有杀偷情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以极其残忍甚至无耻的手段,尤其是边杀人,边吃人肉,可谓无耻之极,天下恶事岂有过于此?
李逵的杀人嗜好实际上已经逐渐地变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否则,就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那么多如此残忍的行为,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指出:“狂欢式的破坏性是短暂的,另有一种长期性的破坏性;这样的人把他的一生奉献给恨与破坏,把整个生命统一在一起,用以崇拜一个目标:破坏。这是对破坏之神的长期偶像崇拜;崇拜者就似乎已把生命交付于它。”李逵的嗜杀如命正好填补了他的无所事事,尽管他也是个嗜赌的家伙,但是由于他智商有限,碰到别人捉弄他,他也无计可施,所以赌场上的常败将军,至多只能享受到一点赌的刺激性乐趣,而无法享受到赌博的所有乐趣。但是,李逵从第一次杀人以后,他的破坏性欲望得到了满足,而且从此体会到了杀人的这种邪恶的刺激性乐趣,从此以后,杀人对于李逵来讲就象某些人吸毒一样,须臾不可离,一段时间不杀人,他就会感到无聊、空虚,就象毒瘾发作了一样,因此一有机会,他就会跳出来展现他的“特长”,满足他的这种邪恶的嗜好。《水浒传》第六十七回,宋江不让李逵去接应关胜,怕他有失,接着就有李逵自己的亲口自白:“兄弟若闲,便要生病,若不叫我去时,独自也要去走一遭。”所以,他还是偷偷地去了。紧接着,李逵就在路上杀人放火。
当然,李逵的杀人成嗜,也有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社会观念基础,就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不重视人的生命(关于这个问题此处不论)。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粗犷豪放的人,鲁智深就不是象李逵这样杀人无忌,因此,李逵的问题不能完全推委给社会因素。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就曾经说李逵“其心不善”(第五十三回),所以要让他吃点苦头。全书上下,说到李逵“其心不善”的,居然也就这么一个地方,可叹可叹!

狗前是狗,人前也是狗
李逵身上颇有喜剧丑角的形貌,这恐怕是许多人忘了他可恶之处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觉得李逵有趣、甚至可亲会成为我们自己被人耻笑的由头。《格林童话》里说猫和老鼠做了朋友,最后被猫给吃掉了。这是因为老鼠被猫的假惺惺给欺骗了,而忘了猫要吃他的本质性特征。我们跟李逵也成不了朋友,因为我们是人,是有感情,看到同类的血会感到战栗,感到痛心和悲悯的人。所以,兄弟,小心吃他骗了!
李逵在一般的百姓面前很威风,不可一世;以至于黑旋风李逵之名止得儿啼(第七十四回),一般人见了李逵都是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走。在朝廷命官面前,他也照样不买帐,朝廷第一次招安时,这些官员们十分倨傲无礼,诏书也写得礼数不周,以至于李逵第一个就闹起来了(第七十五回),甚至还要动手打人。在梁山其他好汉面前,他也是谁也不服,只服宋江。
李逵的这些性格特征,往往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富有彻底反抗精神的表现,实际上所谓“彻底反抗精神”云云都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拉郎配,与其说李逵有彻底的反抗精神还不如说他有比较彻底的欺压精神,前面的论据已经足以说明李逵对于杀人放火、欺压良民的极高兴致,所以他的欺压精神恐怕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又为什么说他的欺压精神只是比较彻底?这是因为他尽管天不怕,地不怕,但也有怕的人,他怕两种人,第一种是宋江这样的人,他心服口服,第一次见面,宋江就给了他六十两银子,他如何不服,所以这种人跟狗一样,给他两快骨头,他就死心塌地为你卖命;第二种是不得不服,李逵与戴宗去请公孙胜,戴宗捉弄他,想走走不了,想停停不下来,最后,李逵不得不服气;宋江或吴用常常让燕青跟在李逵身边,这是因为燕青的小厮扑天下无对,李逵被他扑了几次就老实了。人们常常因为他对宋江忠心耿耿而喜欢他,以为他义重如山,但是他的义跟梁山上所有的人一样,是没有以自己独立精神为依托的,它不以自己的生命追求为最终的指归,因此,他跟那些时代的女人们一样,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宋江让他活,他就不敢死,宋江让他死,他当然也不敢“苟活”于世,所以宋江最后被毒死的时候,怕李逵要造反,就连带着把李逵也毒死,李逵毫无怨言,他倒确实不怕死,可是又有什么意义,他甚至远不如武松、鲁智深、燕青、阮氏兄弟等人清楚自己跟宋江去征方腊完全是友情客串,尽管出于义气跟宋江征战,但心里都很明白打完仗,就再也不愿意跟宋江在一起了。只有李逵才一直毫无头脑地跟着宋江,去享受荣华富贵,尽管呆在衙门不如以前在梁山快活,但他也只好呆着,最后只好给宋江陪葬。而且,即使给宋江陪葬,李逵也是无奈接受,连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他临死前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第一百二十回)所以,他是至死不悟。
宋江是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忠孝节义的一条狗,李逵虽然不太清楚什么是忠孝节义(他也知道一点孝、义),他跟宋江一样也必须得找一个项圈,他就只好做狗的狗,他在善良的民众面前是一个凶神恶煞,他终究还是一条狗——只是这时成了咬人的狗。
狗性如此,岂奈它何?

武松:

第十一回:武二郎景阳冈打虎,第十二回:武都头醉打蒋门神。这两回都是讲武松的,因为他既能为民除害,人也长得英俊,所以武松是我最喜欢的英雄之一。
武松是清河县人氏,他有一个哥哥叫武大郎,这武松兄弟虽是一母所生,但武松身长八尺,仪表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武大郎却身长不到五尺,面目狰狞,短矮可笑,诨名“三寸丁谷树皮”。自从我看了“武二郎景阳冈打虎”,我就觉得武松英勇无比,而且还为民除害。
林冲:雪夜上梁山
武松: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
鲁智深:拳打郑关西
吴用,阮三兄弟,刘唐,白胜、晁盖,智取生辰冈

还有宋江、李逵、花荣、燕青…………
个个都很厉害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李逵这样的生活必然需要刺激,没有刺激,他的生活就会显得毫无生气,因此这种人才会最喜欢冲锋陷阵。在生活中,他并没有如许多人那样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因此他就不会有对生活的珍惜和对生活的留恋,因为他好逸恶劳,不事稼穑,有一首德国诗歌说:“一个没有含泪啃过面包的人,一个没有在悲痛的夜晚哭泣过的人,是不懂得上苍之伟大的。”因此,李逵的实际人生观是厌世的,他的乐观是一种表面现象,甚至他连悲观的人生观都没有,他的一辈子是在懵里懵懂、混混噩噩的状态中度过的。正是这种人,具有最大的破坏潜力,任何人身上都具备的一点小聪明,他们也具备,但是一般人都把这种小聪明发挥到日常生活中去了,只有他们这些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小聪明才会无地自由,难得发挥,所以它们最终会被发挥到别的非正常生活中,而最没有顾忌,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地方就是战争了。英国著名的讽刺作家斯威夫特在其名著《格列佛游记》中借慧茵(作者设想的一种具有高级智慧的马)之口批评人类,:“因此,它(指慧茵)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象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斯威夫特在这里说的理性有时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小聪明,这些小聪明在战争中,在人类自相残杀中,往往产生极其血腥、甚至无耻的狰狞面目。李逵杀人充分显示其血腥的一面,他杀小衙内、杀黄文炳、还有杀偷情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以极其残忍甚至无耻的手段,尤其是边杀人,边吃人肉,可谓无耻之极,天下恶事岂有过于此?
李逵的杀人嗜好实际上已经逐渐地变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否则,就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那么多如此残忍的行为,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指出:“狂欢式的破坏性是短暂的,另有一种长期性的破坏性;这样的人把他的一生奉献给恨与破坏,把整个生命统一在一起,用以崇拜一个目标:破坏。这是对破坏之神的长期偶像崇拜;崇拜者就似乎已把生命交付于它。”李逵的嗜杀如命正好填补了他的无所事事,尽管他也是个嗜赌的家伙,但是由于他智商有限,碰到别人捉弄他,他也无计可施,所以赌场上的常败将军,至多只能享受到一点赌的刺激性乐趣,而无法享受到赌博的所有乐趣。但是,李逵从第一次杀人以后,他的破坏性欲望得到了满足,而且从此体会到了杀人的这种邪恶的刺激性乐趣,从此以后,杀人对于李逵来讲就象某些人吸毒一样,须臾不可离,一段时间不杀人,他就会感到无聊、空虚,就象毒瘾发作了一样,因此一有机会,他就会跳出来展现他的“特长”,满足他的这种邪恶的嗜好。《水浒传》第六十七回,宋江不让李逵去接应关胜,怕他有失,接着就有李逵自己的亲口自白:“兄弟若闲,便要生病,若不叫我去时,独自也要去走一遭。”所以,他还是偷偷地去了。紧接着,李逵就在路上杀人放火。
当然,李逵的杀人成嗜,也有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社会观念基础,就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不重视人的生命(关于这个问题此处不论)。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粗犷豪放的人,鲁智深就不是象李逵这样杀人无忌,因此,李逵的问题不能完全推委给社会因素。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就曾经说李逵“其心不善”(第五十三回),所以要让他吃点苦头。全书上下,说到李逵“其心不善”的,居然也就这么一个地方,可叹可叹!

狗前是狗,人前也是狗
李逵身上颇有喜剧丑角的形貌,这恐怕是许多人忘了他可恶之处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觉得李逵有趣、甚至可亲会成为我们自己被人耻笑的由头。《格林童话》里说猫和老鼠做了朋友,最后被猫给吃掉了。这是因为老鼠被猫的假惺惺给欺骗了,而忘了猫要吃他的本质性特征。我们跟李逵也成不了朋友,因为我们是人,是有感情,看到同类的血会感到战栗,感到痛心和悲悯的人。所以,兄弟,小心吃他骗了!
李逵在一般的百姓面前很威风,不可一世;以至于黑旋风李逵之名止得儿啼(第七十四回),一般人见了李逵都是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走。在朝廷命官面前,他也照样不买帐,朝廷第一次招安时,这些官员们十分倨傲无礼,诏书也写得礼数不周,以至于李逵第一个就闹起来了(第七十五回),甚至还要动手打人。在梁山其他好汉面前,他也是谁也不服,只服宋江。
李逵的这些性格特征,往往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富有彻底反抗精神的表现,实际上所谓“彻底反抗精神”云云都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拉郎配,与其说李逵有彻底的反抗精神还不如说他有比较彻底的欺压精神,前面的论据已经足以说明李逵对于杀人放火、欺压良民的极高兴致,所以他的欺压精神恐怕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又为什么说他的欺压精神只是比较彻底?这是因为他尽管天不怕,地不怕,但也有怕的人,他怕两种人,第一种是宋江这样的人,他心服口服,第一次见面,宋江就给了他六十两银子,他如何不服,所以这种人跟狗一样,给他两快骨头,他就死心塌地为你卖命;第二种是不得不服,李逵与戴宗去请公孙胜,戴宗捉弄他,想走走不了,想停停不下来,最后,李逵不得不服气;宋江或吴用常常让燕青跟在李逵身边,这是因为燕青的小厮扑天下无对,李逵被他扑了几次就老实了。人们常常因为他对宋江忠心耿耿而喜欢他,以为他义重如山,但是他的义跟梁山上所有的人一样,是没有以自己独立精神为依托的,它不以自己的生命追求为最终的指归,因此,他跟那些时代的女人们一样,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宋江让他活,他就不敢死,宋江让他死,他当然也不敢“苟活”于世,所以宋江最后被毒死的时候,怕李逵要造反,就连带着把李逵也毒死,李逵毫无怨言,他倒确实不怕死,可是又有什么意义,他甚至远不如武松、鲁智深、燕青、阮氏兄弟等人清楚自己跟宋江去征方腊完全是友情客串,尽管出于义气跟宋江征战,但心里都很明白打完仗,就再也不愿意跟宋江在一起了。只有李逵才一直毫无头脑地跟着宋江,去享受荣华富贵,尽管呆在衙门不如以前在梁山快活,但他也只好呆着,最后只好给宋江陪葬。而且,即使给宋江陪葬,李逵也是无奈接受,连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他临死前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第一百二十回)所以,他是至死不悟。
宋江是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忠孝节义的一条狗,李逵虽然不太清楚什么是忠孝节义(他也知道一点孝、义),他跟宋江一样也必须得找一个项圈,他就只好做狗的狗,他在善良的民众面前是一个凶神恶煞,他终究还是一条狗——只是这时成了咬人的狗。
狗性如此,岂奈它何?

武松:

第十一回:武二郎景阳冈打虎,第十二回:武都头醉打蒋门神。这两回都是讲武松的,因为他既能为民除害,人也长得英俊,所以武松是我最喜欢的英雄之一。
武松是清河县人氏,他有一个哥哥叫武大郎,这武松兄弟虽是一母所生,但武松身长八尺,仪表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武大郎却身长不到五尺,面目狰狞,短矮可笑,诨名“三寸丁谷树皮”。自从我看了“武二郎景阳冈打虎”,我就觉得武松英勇无比,而且还为民除害。

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黑旋风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偷情(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 ‘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邪恶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激情所淹没,这种激情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赌博,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赌博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李逵这样的生活必然需要刺激,没有刺激,他的生活就会显得毫无生气,因此这种人才会最喜欢冲锋陷阵。在生活中,他并没有如许多人那样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因此他就不会有对生活的珍惜和对生活的留恋,因为他好逸恶劳,不事稼穑,有一首德国诗歌说:“一个没有含泪啃过面包的人,一个没有在悲痛的夜晚哭泣过的人,是不懂得上苍之伟大的。”因此,李逵的实际人生观是厌世的,他的乐观是一种表面现象,甚至他连悲观的人生观都没有,他的一辈子是在懵里懵懂、混混噩噩的状态中度过的。正是这种人,具有最大的破坏潜力,任何人身上都具备的一点小聪明,他们也具备,但是一般人都把这种小聪明发挥到日常生活中去了,只有他们这些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小聪明才会无地自由,难得发挥,所以它们最终会被发挥到别的非正常生活中,而最没有顾忌,最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地方就是战争了。英国著名的讽刺作家斯威夫特在其名著《格列佛游记》中借慧茵(作者设想的一种具有高级智慧的马)之口批评人类,:“因此,它(指慧茵)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象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斯威夫特在这里说的理性有时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小聪明,这些小聪明在战争中,在人类自相残杀中,往往产生极其血腥、甚至无耻的狰狞面目。李逵杀人充分显示其血腥的一面,他杀小衙内、杀黄文炳、还有杀偷情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以极其残忍甚至无耻的手段,尤其是边杀人,边吃人肉,可谓无耻之极,天下恶事岂有过于此?
李逵的杀人嗜好实际上已经逐渐地变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否则,就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那么多如此残忍的行为,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指出:“狂欢式的破坏性是短暂的,另有一种长期性的破坏性;这样的人把他的一生奉献给恨与破坏,把整个生命统一在一起,用以崇拜一个目标:破坏。这是对破坏之神的长期偶像崇拜;崇拜者就似乎已把生命交付于它。”李逵的嗜杀如命正好填补了他的无所事事,尽管他也是个嗜赌的家伙,但是由于他智商有限,碰到别人捉弄他,他也无计可施,所以赌场上的常败将军,至多只能享受到一点赌的刺激性乐趣,而无法享受到赌博的所有乐趣。但是,李逵从第一次杀人以后,他的破坏性欲望得到了满足,而且从此体会到了杀人的这种邪恶的刺激性乐趣,从此以后,杀人对于李逵来讲就象某些人吸毒一样,须臾不可离,一段时间不杀人,他就会感到无聊、空虚,就象毒瘾发作了一样,因此一有机会,他就会跳出来展现他的“特长”,满足他的这种邪恶的嗜好。《水浒传》第六十七回,宋江不让李逵去接应关胜,怕他有失,接着就有李逵自己的亲口自白:“兄弟若闲,便要生病,若不叫我去时,独自也要去走一遭。”所以,他还是偷偷地去了。紧接着,李逵就在路上杀人放火。
当然,李逵的杀人成嗜,也有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社会观念基础,就是中国人长期以来不重视人的生命(关于这个问题此处不论)。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粗犷豪放的人,鲁智深就不是象李逵这样杀人无忌,因此,李逵的问题不能完全推委给社会因素。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就曾经说李逵“其心不善”(第五十三回),所以要让他吃点苦头。全书上下,说到李逵“其心不善”的,居然也就这么一个地方,可叹可叹!

狗前是狗,人前也是狗
李逵身上颇有喜剧丑角的形貌,这恐怕是许多人忘了他可恶之处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忘记,觉得李逵有趣、甚至可亲会成为我们自己被人耻笑的由头。《格林童话》里说猫和老鼠做了朋友,最后被猫给吃掉了。这是因为老鼠被猫的假惺惺给欺骗了,而忘了猫要吃他的本质性特征。我们跟李逵也成不了朋友,因为我们是人,是有感情,看到同类的血会感到战栗,感到痛心和悲悯的人。所以,兄弟,小心吃他骗了!
李逵在一般的百姓面前很威风,不可一世;以至于黑旋风李逵之名止得儿啼(第七十四回),一般人见了李逵都是吓得抱头鼠窜,落荒而走。在朝廷命官面前,他也照样不买帐,朝廷第一次招安时,这些官员们十分倨傲无礼,诏书也写得礼数不周,以至于李逵第一个就闹起来了(第七十五回),甚至还要动手打人。在梁山其他好汉面前,他也是谁也不服,只服宋江。
李逵的这些性格特征,往往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富有彻底反抗精神的表现,实际上所谓“彻底反抗精神”云云都是人们一相情愿的拉郎配,与其说李逵有彻底的反抗精神还不如说他有比较彻底的欺压精神,前面的论据已经足以说明李逵对于杀人放火、欺压良民的极高兴致,所以他的欺压精神恐怕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又为什么说他的欺压精神只是比较彻底?这是因为他尽管天不怕,地不怕,但也有怕的人,他怕两种人,第一种是宋江这样的人,他心服口服,第一次见面,宋江就给了他六十两银子,他如何不服,所以这种人跟狗一样,给他两快骨头,他就死心塌地为你卖命;第二种是不得不服,李逵与戴宗去请公孙胜,戴宗捉弄他,想走走不了,想停停不下来,最后,李逵不得不服气;宋江或吴用常常让燕青跟在李逵身边,这是因为燕青的小厮扑天下无对,李逵被他扑了几次就老实了。人们常常因为他对宋江忠心耿耿而喜欢他,以为他义重如山,但是他的义跟梁山上所有的人一样,是没有以自己独立精神为依托的,它不以自己的生命追求为最终的指归,因此,他跟那些时代的女人们一样,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宋江让他活,他就不敢死,宋江让他死,他当然也不敢“苟活”于世,所以宋江最后被毒死的时候,怕李逵要造反,就连带着把李逵也毒死,李逵毫无怨言,他倒确实不怕死,可是又有什么意义,他甚至远不如武松、鲁智深、燕青、阮氏兄弟等人清楚自己跟宋江去征方腊完全是友情客串,尽管出于义气跟宋江征战,但心里都很明白打完仗,就再也不愿意跟宋江在一起了。只有李逵才一直毫无头脑地跟着宋江,去享受荣华富贵,尽管呆在衙门不如以前在梁山快活,但他也只好呆着,最后只好给宋江陪葬。而且,即使给宋江陪葬,李逵也是无奈接受,连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他临死前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第一百二十回)所以,他是至死不悟。
宋江是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忠孝节义的一条狗,李逵虽然不太清楚什么是忠孝节义(他也知道一点孝、义),他跟宋江一样也必须得找一个项圈,他就只好做狗的狗,他在善良的民众面前是一个凶神恶煞,他终究还是一条狗——只是这时成了咬人的狗。
狗性如此,岂奈它何?

武松:

第十一回:武二郎景阳冈打虎,第十二回:武都头醉打蒋门神。这两回都是讲武松的,因为他既能为民除害,人也长得英俊,所以武松是我最喜欢的英雄之一。
武松是清河县人氏,他有一个哥哥叫武大郎,这武松兄弟虽是一母所生,但武松身长八尺,仪表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武大郎却身长不到五尺,面目狰狞,短矮可笑,诨名“三寸丁谷树皮”。自从我看了“武二郎景阳冈打虎”,我就觉得武松英勇无比,而且还为民除害。

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