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资质转让:个人所得税应记入应交税金的,可是我看见我公司的会计师把这个记入其他应收款帐户,这样可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9 00:14:45
会计方面的

当然可以了.
原则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承担.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它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是企业承担的税金,可以不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也仅仅只是个人承担的(当然也有公司承担的,这不属于现在讨论范围),公司也仅仅只是一个代扣代缴人而矣,所以我个人认为也没有必要放到“应交税金”中,而只需要放到“其他应付款”中即可。。因为这也仅仅只是一个中转科目而矣!!

我现在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也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

可以的这是视当时情况而定

我想是你自己看错了,代扣个人所得税记入“其他应交款”,而不是“其他应付款”。

如果你公司在发工资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而后发现有误,再做会计处理时,就可以这样处理,这部分个人所得税需要由个人补交。

有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