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奥运 男足:宪法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9 00:28:30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的,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根本上同普通法律相一致,但又有所不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属性。其特殊性表现为:宪法在内容、效力、制定与修改程序等方面与普通法明显有别。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因此,有的国家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基本法”。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它就成了立法机关进行日常法律活动的法律基础。因而宪法也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当然,宪法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宪法的制定、修改一般都有特别程序。宪法在内容、效力两方面的特性,决定了它需要比普通法律具有更大的稳定性。所以,许多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的程序,如设立专门机构起草,并须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制宪会议全体成员的2/3或3/4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例如,我国1954年宪法是由1953年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的;这部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而其他法律或议案,则只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即可。此外,宪法的解释、对宪法实行监督、违宪审查等,也都有特别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从195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颁布过4部宪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宪法,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充分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这部宪法除序言外,有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等四章。它的基本精神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的,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根本上同普通法律相一致,但又有所不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属性。其特殊性表现为:宪法在内容、效力、制定与修改程序等方面与普通法明显有别。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因此,有的国家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基本法”。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它就成了立法机关进行日常法律活动的法律基础。因而宪法也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当然,宪法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宪法的制定、修改一般都有特别程序。宪法在内容、效力两方面的特性,决定了它需要比普通法律具有更大的稳定性。所以,许多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加严格的程序,如设立专门机构起草,并须经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制宪会议全体成员的2/3或3/4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例如,我国1954年宪法是由1953年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的;这部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而其他法律或议案,则只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即可。此外,宪法的解释、对宪法实行监督、违宪审查等,也都有特别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从195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颁布过4部宪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宪法,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充分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这部宪法除序言外,有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等四章。它的基本精神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一国之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了革命胜利的成果,是实现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拓展资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宪法的概念: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毛泽东同志曾讲:“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总章程,就是根本大法。”
它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宪法集中,全面的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国策;规定国家权利的组织及其运行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涉及到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些根本性的问题。

一般而言,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 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通过控制、保障和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国家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