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智能化施工资质:免责声明有多大的法律效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查人人中国名人网 时间:2024/03/29 05:15:17
我想出本小说,可是小说中的人物提到了别人的名字,我怎么做才可以避免他告我名誉侵犯呢?有人说加个免责申明就可以了,免责声明真的这么有用吗?
用另外一个名字也不行啊,因为大家一看就知道是谁,他是个名人。

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
  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免责条款具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无论是普通合同还是格式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合同中约定的免责内容和范围,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包括被动或盲目认可),因此具有明显的约定性。
  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即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任何以默示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部分或全部责任),这样既约束了享受免责条件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主要义务,又约束了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力。

这涉及免责声明的效力问题。免责声明在合同法上属于合同的免责条款。所谓免责条款,指当事人一方事先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对于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法》第53条作了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是无效的:(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因事故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在本案中正如你自己所说的:大家一看就知道是谁,他是个名人。如果只是名字相同,情节不同或纯属虚构尚无所谓。但假如在你的作品中有涉及到侵犯其名誉的详细情节,是让人们一看就知道所指的是谁的人,那么不论你如何更改姓名或加个免则声明都是无效的。
公民的名誉权是属于我国民法中规定的公民人身权的一种,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就是对他人的一种人身伤害,是符合《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关于免责条款无效的第一款规定。

免责声明如果真的要告上法庭是没用的,因为这只是单方面提出的声明,属无效声明,小说中的人物最好另选姓名吧!

你的单方免责声明是不起任何法律效力的。

你这个情况很可能属于侵权。如果依据社会一般认识水平,能够知道你的小说写的就是某某某,且宣扬隐私或者捏造事实丑化人格或者侮辱、诽谤损害名誉,在事务中会被认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在此情况下,你的免责声明自然没有效力。

你是否负责关键是你的作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或者隐私权,这与免责声明没有任何关系。